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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翔之所以轻视这股匈奴马匪是有根据的,郡城处于雁门郡的中心地带,已经远离匈奴的地盘,这批匈奴的数量一定不会太多,以翔飞军的战力足以应付。

匈奴的骑兵的确很厉害,但是张翔拥有城墙,虽然城墙已经有些破败,但是也不是骑兵可以攻上来的,下了马的胡人骑兵连个普通的士卒都不如。

当然这是胡人骑兵的标准,胡人自小骑马所以骑战很厉害,但是也就是因为他们从小骑马,所以腿部已经变形,就是俗称的罗圈腿,所以胡人普遍不高。

这样的腿形是不适合攻城作战,而汉军的骑兵却正好相反,汉人缺马所以能成为骑兵的都是军中最勇猛的士卒,所以汉人的骑兵在地上是最强的。

再说并州生活困苦致使民风彪悍,只要是个男子都会那么一两下子,遇上别的对手,张翔未必会说动百姓守城,但面对胡人张翔确有十足的把握。

并州的百姓饱受胡人欺凌,所以他们不会作势胡人攻城还不管的,全民一心只是对付几个胡人骑兵,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凡事有利则有弊,张翔杀了几个匈奴人,自然受到了汉人的支持,但是在郡城之中也有很多胡人,虽然这些胡人之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匈奴人。

但不免会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之心,这些胡人很多都是在郡城定居了很多年,所以在郡城还是很有身份地位的,他们反抗的能量是不可估量的。

张翔杀死匈奴人的次日,这些胡人就争相向张翔施压,张翔也逐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并没有觉得自己做错,而是觉得自己出手的有点太早了。

既然张翔已有了跟胡人对抗之心,就要认真思量一下,不动则已一动就要大手笔,几个匈奴人而已这只是小事,却搞出了这么大动静。

的确是自己心太软了,张翔在来并州之前就想好了要不破不立,这个破字就指的是胡人,只有利用铁血的镇压方式才能收服胡人为己用。

这样张翔才可以拥有一个稳定的大后方,未来自己才能放心的逐鹿中原,当然张翔现在与胡人比起来,实力还是很弱小的。

张翔也没有想一口吃成胖子的想法,他很明白对待胡人这种敌人要一口一口的吃,雁门主要面对的胡人只有三支匈奴,乌恒,鲜卑。

鲜卑是雁门郡外最大的一支胡人,张翔暂时也不敢招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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