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爷和赵秋红约定给曹丽三天时间,看他能不能交上朋友。三天早就过去了,十天半个月也都已经过去,郑大爷天天找赵秋红都不见人,于是敲她隔壁邻居的门。那里住着一对刚到这湿雨江南不久的小夫妻,被他烦都烦死,不顾老幼尊卑,口出怨言:“说多少遍回娘家了,你年纪大,耳朵聋了。”

令郑大爷悲从中来的不只是小夫妻的无理,当郑大爷试图劝服众人就算赵秋红不在,他们也可以作证时,迎来一张又一张淡漠的脸更是主要原因。

那天我回家很晚,我已经不记得白天干什么去了。可能和刘伟健去粮仓抓麻雀,可能去同学家玩,也可能和母亲去了螺丝厂。因为无关紧要,所以记得不太清楚,主次分明是我记忆的精明之处。

我对那天的记忆,是在苍白无力的天空底下跨入大院的那一刻开始,有着昏暗的特质,租客家里灯光如星是亮点。我循着楼道而上,白天的时候我上楼的姿势更活跃,因为我总是两步一跨,飞跃而上。

过去晚上也可以,因为楼道里有灯,但那晚不行了,那盏散发昏黄光线的灯自一年前钨丝烧断后,无人更换,每当夜幕降临,别说是两步一跨,就算一阶阶走也要有摸索的心理准备。

刚到三楼就听到说话,三楼的租客既少,又没有爱大声说话的。那天意外听到嗓门挺大的说话声觉得奇怪,而且无论我如何细听,都是陌生的。更使我奇怪的是那声音是从曹丽屋里发出的。

从她家门口走过,我的目光很少望入她屋里。我怕和她的目光对视,我怕她盯着我问:“嗨,愿意和我做朋友吗?”我将不知怎么回答。老实说,这是我连做梦都怕的问题。

那天我止不住好奇,虽然没有放慢脚步,虽然也是一经而过,但我的目光从门里望进去,我望到的是和陈家父女住时同样的摆设,只是人不同。有个成语叫物是人非,说的就是我此刻所见。

曹丽坐在门口,低着头。我看不见她的表情,仅通过动作姿势,分明已感受她心情颓丧。桌边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一条腿搭着另一条腿,另一条腿搭在凳子上,嘴里叼着烟,抽烟的姿势很痞。嘴里吐出的烟也不老实,没有耐心静静升起,反而在空中轻舞,舞姿比他抽烟的姿势还痞。盘旋着,和他头顶上长不过两寸的头发逗趣。

说话的就是这个男人,他之前说的话我听不清,只有这时听到一句:“我们是什么关系,不用眼睛,不用耳朵,靠感觉都能找得到。”

这话挺有意思的,不过更多的是令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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