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在杨华的印象中,是杨华唯一的一个比较合得来的好哥们。

之前,那个杨华还是流浪歌手的时候,他们两个人经常相互接济,有时候也一起去酒吧卖唱。

那个时候,酒吧老板总是单独留下形象比较好的李志,而不要杨华。

往往那个时候,是杨华最尴尬,心里最失落的时候。

而这个时候,李志总是喜欢说一句话。

“他是我的兄弟,要留就一起。不然,我们再换别的地方。”

大多时候,酒吧老板是不愿意要杨华的。因为,酒吧这地方,比选秀还看长相。

就算你唱的不咋地,只要长得帅,也能吸引一票小姑娘,博人眼球。

而往往这个时候,杨华记得很清楚,李志总是默默地提起,他那把很旧的吉他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的留恋。

现在想来,杨华就连当时李志拿吉他扭头走的动作都能记得一清二楚。

就如深深刻在脑海中一般。

后来,,李志抵不过家人的反对,终于,放弃了北漂这个疯狂的梦想,回家打工去了。

李志这一走,就是半年多。

杨华看着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不知为何,总觉得心里突然温暖了许多。

也许并不需要接起电话,只是这个名字就能让人。

接着,杨华接起了电话。

对面响起的却是一个比较憔悴疲惫的声音,声音还是那么的熟悉,还是那么的亲切。

“喂,杨华吗?你最近还好吗?”

“嗯,挺好的,你怎么有时间给我打电话?”

“想你了呗,都好久不见了。”李志声音听起来有点强颜欢笑。

“想我?我看你上次给我打电话不是说,在老家相中了一个妹子吗?怎么样?追到手了没有?”杨华记忆中记得,李志给他打的最后一个电话,就是充满欣喜的告诉他,在相亲的时候见到了一个女孩。

他告诉杨华,他很喜欢那个女孩,从今以后都要稳下性子,努力工作,好好赚钱娶她,不能再做梦了。

那个时候,杨华记得,他还挺羡慕李志,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北漂这件事情,其实就是一入侯门深似海,一旦跨进来,很难挣脱出去。大多数人到最后,都是耗尽青春,却毫无所获。

所以,那个时候,杨华就在想,李志现在退出,回家赚钱娶媳妇。虽然多少有点可惜,但是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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