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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处建立在绿洲之上的聚集地,因为这里有水所以聚集了许多人在这儿生活。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人在这儿定居,形成了小镇。

镇子中间是一座教堂,教堂是一位名叫约翰逊的传教士建造的。但这名传教士两年前就已经去世了。之后一直是他的养子,一名狼之子在打理这座教堂。

但这个狼之子却对打理教堂和做礼拜毫无兴趣,也从不为人告解,却是喜欢在荒野中游荡。镇上的人对这个狼之子大多很排斥,但却不是因为他不肯继承教堂,而是因为肤色。

镇上有九成以上的人都是当地土著,他们黝黑的皮肤证明了他们的种族,除此之外还有不到一成的白人,他们大多是为了黄金钻石和财富而来。唯有狼之子,他既不是黑人,也不是白人,而是黄种人。

镇上有一条尘土飞扬的大路,通向危险的荒野,这条路基本上是没人用的。这一天,远处扬起尘埃,一阵动机的轰鸣声随之而来。不多时一辆破旧的越野车出现在大路上,竟是狼之子归来。

王翰云踩着油门,也不理两旁风景,其实只是无边无际的沙漠。这一次他在沙漠中游荡了近一年,终于将父母的研究进一步完善。

他的父亲是中国的一名出色的生物学家,一直致力于融入动物中进行研究,同时利用研究成为与动物进行交流。他的母亲是一名出色的猎人,生活在大兴安岭,是他父亲在大兴安岭考察时结识的。两人很快结婚了,之后携手来到这片世人眼中的贫瘠之地考察。

但在一次意外中,他的父亲为了保护已经怀孕八个多月的妻子而被饥饿的鬣狗群杀死。而他的母亲则躲在坚固的房车中产下了他。但是因为大出血,他的母亲不得已将他交给母狼抚养。

七年后他已经成为了狼群的狼王,却突然遭到猎杀,狼群几乎死光了,而他则被约翰逊神父收养。之后的几年中他一直在神父的帮助下压抑兽性,但是他十六岁时神父因病去世了。镇上的人因此开始联合起来排斥他,不止是因为种族差异,更多的是因为神父的财产。

于是他不再留守教堂,而是接手了父母的研究,这两年间他不断在荒野游荡,遇到过狮群狼群鬣狗群象群等等,并且成功研究出这些动物的交流方法。这一次他回来便是为了回到父亲的祖国。

他的归来并没有引起什么关注。镇上的人几乎忘记了他的存在。他将车停在教堂后面的院子里。这里的杂草久久未经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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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娱之幻梦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翰云生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翰云生并收藏韩娱之幻梦最新章节第十四章 攻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