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儿子为了家族惨死西域,尸骨无存,只剩下一捧骨灰带回家;另一个儿子谋反作乱,差点将家族数百年福泽一朝掘断,流亡天下有家不得归,自己为了他殚精竭虑尽力谋划,如今他却要入赘异族……

赘婿是什么?

春秋时齐国有风俗,家中的长女不能出嫁,要在家里主持祭祀,否则不利于家运。这些在家主持祭祀的长女,被称作“巫儿”,巫儿要结婚,只好招婿入门,于是就有了“赘婿”。

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

秦汉时,贫民质子于富家,过期不能赎身,遂被招赘,因就婚于主家之女,称“赘婿”。地位低下,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极为低贱,即便是贫穷的百姓、戍边的刑徒,也看不起这种人。

身为男儿,断绝自家之血脉宗祧,世人鄙之。

女之夫也,比于子,如人疣赘,是余剩之物也……

谁能想到,堂堂长孙家的长子嫡孙,居然有朝一日要成为异族人之赘婿?即便流亡天涯、颠沛流离,但身体里依旧流淌着长孙家的血脉,岂可自甘断绝,从此认胡为父?

这简直比长孙濬惨烈死去更加令长孙无忌痛心疾首!

别说什么权益之计,更别说什么卧薪尝胆,长孙无忌已经算是一个城府深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人,可依旧无法接受长孙冲这样的选择。

一旦成为渊氏一族的赘婿,将来就算能够得到李二陛下的特赦回到长安,却还有何面目见人?

长孙无忌宁愿长孙冲此刻便即死去,亦不愿他成为长孙家的耻辱!

当即强忍着长孙濬之死带来的悲痛,对身边亲兵道:“给老夫研墨!”

“喏!”

亲兵赶紧取来笔墨纸砚,一个人研墨,另一个人则换上一根粗一些的蜡烛点燃,帐内瞬间明亮起来。

另有亲兵从箱笼里取出一根粗壮的山参,用刀子切下薄薄的几片,拿着去了不远处的伙房煮汤……

长孙无忌使劲儿掐了掐自己的眉心,提振精神,略作沉思,这才执笔挥毫,给长孙冲写了一封回信。

然后吹干墨渍,将信笺装入一个信封之中,让人取来自己的印信,先将融化的火漆滴在信封的封口,然后用印信盖上去,略作冷却之后取下,便形成一个有着独特秘印的图案。

将信封交给送信来的家丁,叮嘱道:“即刻返回平穰城,将信笺交到大郎手中。如今大军围城,各处道路也都有人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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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唐锦绣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公子許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公子許并收藏天唐锦绣最新章节第一千六百七十七章 凡尘俗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