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老人经常讲他们在过去年月的生活。伴随他们苦难的却有一个快活的字眼:即墨城。说他们趁着夜色,悄悄上路,要走很远很远去那里贩点粮食,再抓紧时间赶回给“张着大嘴,伸着小手”的父辈们吃。从那时起,我就在想象即墨城到底是一个什么地方,那里应该和我们的小村庄不一样,应该有厚实的城墙,粮食丰足人们安居乐业。让那时的小脑袋更想不通的是:老人们为什么只种地瓜,难道就不能种点小麦,做白馒头吃吗?特别是母亲提起我那小脚老奶奶说过的话,更让我匪夷所思:如果以后能顿顿吃白馒头就好了。

随着年岁渐长,自主地掌握了一点历史知识,终于能明白了他们顿顿吃“地瓜干”的原因了。只是即墨城这个地方,却始终让自己困惑不已。我所去过的即墨城,是老人描述的地方吗?这里并没有高高的城墙,也并不十分富裕,人们的面庞甚至没有父辈们的光鲜,更加没有偷偷摸摸贩卖粮食的人了。

难道我来错地方了吗?即墨城难道随着老人们的逐个远去而消失了吗?不是的,因为那个即墨城不是我所见到的这个城市,它活在老人的记忆里,也活在我儿时的想象中。它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但不属于我,属于特定的时代,属于特定的人群。

有很多地方,因为这样

不要打着“爱”的幌子伤害别人

2日,青岛一女子仲某因自己养了6年的狗走失,而楼上的保洁员李师傅表示无法提供狗的线索,于是她买了两桶酒精并约来男网友,把酒精泼到李师傅身上,致其大面积烧伤。事后仲某母亲仅赔偿了1000元,李师傅现在已没钱治疗。(《齐鲁晚报》7月10日报道)

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相信很多人都持此看法,并对狗狗钟爱有加。君不见,大街上到处都有被遛的狗,一个个“人模狗样”活灵神现的。有一次笔者在街上遇到一五十来岁的妇人牵着一只大金毛,她欲将其领回家,可狗狗“宁死不从”站在原地兀然不动。你想啊,即使是一个男人也很难硬拉走一只大金毛的。这时最有意思的一幕出现了,妇人用对小孩子的语气说:“你怎么了,某某(像其子女)回家了,你不回去吗?”金毛不动,妇人接着说:“那你想去哪儿?”金毛听完此话,转身朝相反的方向领着妇人走了。可见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将狗看做自己的家人,比做“儿子、闺女”,仲某并非个例。当然,我并不反对这种“溺爱”,因为每个人都有他所钟情的人或事,如同古诗所云,“人无癖不足与交,以其无深情”的道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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