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狼卫第一次见骑马的人,在城里有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出远门驾驶刺猬车,没有骑马的机会,有变异的可能、容易受到惊吓、肉用价值不如猪、农用价值不如牛,梁城连养马的人都没有,只偶尔会有野马群出现,并很快跑开。

如果从密林里骑马出来的人是从荆城来的,这一路上人和马都要遇到不少危险,能平安到达,是实力的证明,也是自信的表现。

“是个爱显摆的家伙啊。”杨炎站在城墙上,看着那队人马,沉声说道。

一旁的周鼎摇了摇头:“不,应该说是个爱装帅的家伙,要是为了显摆,骑大虫子更适合些。”

“不,林晋只能跟在后面步行,骑马是在显摆他的身份。”杨炎拍了拍肩头,把落在上面雪花扫落。

“也是,又爱耍帅又爱显摆。”周鼎转过去看着杨炎,笑道:“看来是柏家的少爷没跑了,再骚包一点我会以为那是你。”

杨炎笑着把微湿的头发抹朝后方,抹成了个大背头:“柏家的大少爷,怎么可能染上我这种小地方小少爷的酸腐气息。”

附近的狼卫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二人,不明白在大虫子围城的当口,总队长和副队长为什么还会有心情说笑。

骑马的一共有六人,当先一人是个相貌英俊,气质不凡的年轻人,三十岁左右,穿着瓦蓝色套装,样式很像古代的蓑衣,又给人一种军服的感觉。

两个人一左一右跟在后面,左边的是个银发老者,胡须修剪得很漂亮,头发一丝不乱;右边的人也不年轻,约五十岁左右,长得又瘦又矮,怕是还不到一米四高,像是患了侏儒症,大概是找不到合适的马鞍和脚蹬,他骑的是无鞍马,闭着眼睛像是在打瞌睡,身体看起来柔软无骨,随着马匹的走动摇摇晃晃的,但就是不掉下来。

再往后三人则是清一色的壮年汉子,气宇轩昂,但凡把根势——特别是势——练到一定境界的人,精气神都会与普通人有很大区别,气势这种东西是很难藏住的,举手投足间就会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

但是想再往上练,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身体有极限,所以局限变成了领悟能力,若是领悟力不够高,实力就难再进一步,只有极少数天才能够时常有新的领悟,不断进步,成为最顶尖的强者。

因此杨炎和周鼎都在看着那个矮小如侏儒般的人,他们隐约猜出了那人是谁,名震天下的高手不少,其中一人就是身高四尺的孔度,外号“惊天剑”,恐怕就是那个人了。

林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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