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记住,一定要服从命令,大家在野狼谷的四周设下埋伏,只要辽狗进去,就要不惜一切,把他们全都消灭掉!”

马汉疑惑道:“二郎,你怎么知道辽狗会去野狼谷?”

“我当然知道!”

王宁安微微含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因为我会把他们送进野狼谷!”

……

韩千寿骑在高大的马背上,抓着装酒的皮囊,拔掉木塞,倒一口浓烈的酒水,喉咙和食道都燃烧起来,别提多舒服了。..

他记得爷爷说过,男子汉大丈夫,要骑最好的马,娶最美的女人,喝最烈的酒。他爷爷的一生,前两条都做到了,唯独酒水,怕是比不了自己了。韩千寿十分得意,三十几年的功夫,大宋越富庶,多余出来的粮食越来越多,朝廷不在限制酿酒,随之而来的是酒水空前大繁荣,种类数百,各有千秋。

宋人最喜欢的当属黄酒,不过韩千寿却钟爱辛辣刺激的烧酒,喝完之后,浑身都暖和,别提多舒服了。

如果有机会,他真想一直晕晕乎乎醉下去,那才是神仙的日子。只是他现在处在大宋的境内,必须多加提防。

恋恋不舍收起了皮囊,继续往前走着。

“启禀大人,前面有伙人,还有好几驾马车。”

“正肚子饿呢,就有人送来了!抢了!”

辽兵蜂拥而上,他们奔跑出来四五里远,前面山洼果然有几个人,正围在一起,外面放着马车,车上装着收拾好的猪肉,一扇一扇的,堆得跟小山似的。

韩千寿没有迟疑,直接下令冲上来,那些人似乎现了辽兵,他们了疯一样。抢走了拉车的马,飞奔逃走,有个少年人也去抢夺马匹,结果被其他人狠狠推到,无路可逃,他只好钻到了马车底下,仓皇失措地躲藏着。

“又是一群自相残杀的废物,宋人遇到了危险,就会抛弃自己的同伴!”

韩千寿嘴角挂着冷笑,他快冲到了近前手举着弯刀,绕着马车划圈,大声吆喝,笑得无比猖狂,好像猫戏老鼠。

突然他的马经过了一个简陋的土灶,三根树杈支着一个铁锅,从里面飘出阵阵香气。

韩千寿誓,他从来没有闻过这么好闻的味道!

哪怕是辽朝的国宴,也没有如此香气。

顺着鼻孔涌入,一直钻到了心头。他顾不得车下躲藏的少年,亲自下马,掀开了锅盖儿。

这一打紧,满满的一锅,红润的好肉,五花三层,肥肉流油,瘦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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