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的山间泉水,加上干硬如柴的牛肉,如果没有一个钢铁般强大的胃,是绝对消化不了这些东西的。

哪怕在两年前,曹评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会靠这玩意维持生命。

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吃饭只是维持战斗力的必须功课,而不是享受。他的享受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让敌人在他们的面前,战栗惊恐,匍匐跪倒,绝望嘶吼,快速覆灭。

每到休息的时候,曹评就会拿出一柄一尺二寸长的匕首,然后认认真真在柄上划一道标记。

匕首是老祖宗曹彬留下来的,据说匕首的第一任主人就是那个很会填词的亡国之君李煜。

这是一柄很有故事的匕首。

曹评在上面划了第五道痕迹,表明已经有5个部族被他们干掉了。稍作休息之后,他们又要奔赴下一个部族,曹评计算过,他们携带的火药和火油只够打两场偷袭战,结束之后,必须后撤补给。

算起来一次出战,他们已经消灭了两千多人,而自身只损失了5个弟兄,交换比例达到了惊人的一比四百,绝对可以引以为傲了!

“头儿,有情况。”

一个憨头憨脑的士兵突然凑了过来,呲着板牙,嘿嘿一笑,“俺发现了一伙青唐兵。”

“多少人?”

“有六七百吧!”

曹评摇了摇头,“不行,他们人数太多,我们只吃肉,不啃骨头。”

“头儿,你听我说完啊。”士兵笑道:“他们押着几千匹战马,还有不少牛羊,可肥哩!”

曹评心中一动,居然是后勤部队!

他兴奋跳起,“你丫的怎么不早说!大家都特么打起精神,干一票狠的,咱们骑着马回家!”

狭窄的山谷,绵延近十里,最窄的地方仅仅能并排通行两个人,士兵不得不牵着马才能安全过去。

董毡选择劳师远征,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决定,他不得不从各处征调物资,如今已经是深秋,寒冬随时降临,牛羊就是部族牧民的生命,少一点就可能过不去冬天,但是却没有办法,只能拿出来,供应军需之用。

负责押运这一批战马牛羊的头领名叫瞎药,是瞎毡的手下,曾经他最积极效忠木征,结果董毡来了,他又立刻换了一副嘴脸,拿出百分之120的殷勤,去讨好新的主子。

“头儿,他们都进来了!

“好,动手!”

瞬间,有士兵点燃了峡谷两端的火药,顿时爆炸惊天,崩落的石头挡住了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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