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狗屠和他母亲而言,在燕国的生活,和来到赵国后是大不相同的。

他家世代都是蓟城人,父亲去世得早,他就靠继承那把屠狗的尖刀过活,成了西市年纪最小的屠子,木讷但不肯受欺,这横小子挡下了觊觎他家铺子的贪婪视线,得到了一个安生立命之地。因为他尤其擅长屠狗,几年下来,街坊们便都叫他狗屠了。

“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这犬豕之物,主要供应给士人、富商,不是一般人,一年到头都不得几次肉食。所以能来狗屠肉铺前看他解狗的,多是一些富裕士人的舍人、门客、主妇,欣赏狗屠的刀工,仿佛成了他们无聊生活的一种消遣。

狗屠一般是天未亮就起来磨刀,从狗贩子手里买下活狗,而后,就坐在晨曦里慢慢饮下一盏烈酒,随后捋起袖子,一手持利刃,放倒不肯引颈受戮冲到街上乱吠的恶犬,再将其大卸八块。

虽然狗小,骨头也易砍,他演绎不出传说中的庖丁解牛般的神乎其技,但砧板上飞舞的刀斧,依然让来卖肉的人看得目瞪口呆,末了还夸他一句:”好刀法!“而狗屠只是抹了抹手上的血污油腻,憨厚一笑。

燕国有一句俗话:伏羊冬狗,夏天最宜食羊,冬天最适合吃狗,狗头狗腿甚至是狗鞭,都是抢手的好东西。至于肉的成色好坏,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新鲜肉色泽鲜红、发亮且水分充足,变质的狗肉,颜色发黑、发紫、肉质发干。病狗肌肉中藏有血块、包块等异物。被毒死的狗,肌肉之间的血液不凝固……

狗屠为人本分,卖的肉都是头天刚宰的,也从不缺斤少两,于是他的铺子前总是人满为患,几年下来,他虽称不上富庶,但自己和老母亲温饱无忧,还能攒下娶妻的钱帛。

他并未因此引来同行嫉妒,因为狗屠为人大方,每日因要照顾老母收摊很早,给其他肉铺留出了机会,也常用多余的肉食、骨头接济街坊邻居,得了一个”侠义“的好名声。附近的游侠儿还邀请他入伙,被拒绝后也不敢强求,依旧对他恭恭敬敬。平日里狗屠走在街上,不论是开店摆摊的商贾还是走街串巷的小贩,都亲热地跟他打着招呼,当真是无人不识,这种生活虽起早贪黑,与血污打交道,入不了士大夫的眼,倒也逍遥自在。

他就这么凭本事在这座城池里安身立命,一过就是十年,狗屠之前从未想过,有一天他手里屠狗的尖刀,会用来杀人……

在这个本该好好做生意的冬天,他惹上命案,一怒之下杀了那横行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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