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的田法大多继承东汉,对士庶占田亩数和佃客户数有严格限定。

桓容下令丈量田亩、清查户数之前,仔细研究过晋朝法令。

桓氏为东晋高门,桓容出任盐渎县令,掌千户大县,官居从六品上阶。依照当朝法令,可占田二十五顷,有佃客三户,荫户二十。

对照南康公主给他备下的家当,一个六品县令的田产佃客只能算作零头。严格按照律法丈量田亩,放荫户归入郡县,桓容的损失绝不少于盐渎豪强,甚至超出更多。

然而,桓容不只身负官职,还有县公爵位,享五千户食邑。整个盐渎县的民户,甚至包括陈氏等豪强在内,都属于他的“佃客”。

这样计算下来,无论丈量田地还是放归荫户,对他没有半点影响。就算有人以此做文章,告到建康照样没有胜算。

仔细研究过法令之后,桓容不得不发出感叹,权势的确是个好东西。

既然对自己没有关碍,那还有什么可犹豫?

有亭长佐官李甲等人为先锋,以府军为后盾,采用石劭的策略,桓县令大笔一挥,盐渎县的“查田清户运动”轰轰烈烈展开。

首当其冲的不是旁人,正是门墙被贴告示的陈氏。

陈氏以煮盐起家,家业豪富。奈何出名人物不多,查找谱牒,追溯血统族姓,仅有陈孔璋拿得出手,余下别说做官,被举孝廉都很少有。

郡中正同陈氏有旧,对陈氏家族子弟进行评议,综合家世、道德和才能,昧着良心也仅能定个中下,连直接选官的资格都没有。

这样的家族占田千顷,养佃客一百五十户,收纳田奴几百人,无异是触犯律条。更要命的是,陈氏并非官身,却占据盐渎六成以上的盐亭,在两汉绝对是砍头的大罪。

石劭对陈氏有恨,抓住对方的小辫子不会轻易放手。

按照事先制定的惩处办法,首先划走多出田地,分给无田可耕的流民,其次清查佃客田奴,多者放归郡县,编入户籍,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步骤,追查往年漏缴田税和盐税,依律处罚。

从表面看,每一项都是严格按照律法条例,没有太过出格。只收缴田地税款,并未动刀动枪要人命,完全称得上仁慈。

不知晓内情者,例如临近的射阳县令,就曾私下里感叹,假如他有桓容的靠山和资本,绝不会这般心慈手软,不将陈氏敲骨吸髓也要剥皮抽筋。

“朝廷不禁盐商,天子不铸钱币,如此豪强占据一方,私蓄田奴,隐瞒田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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