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就很喜欢写普通人的故事。//、Qb5。cǒM//

他们没有完美的外表、没有完美的个性,他们偶尔会自私,会别扭,会有点坏心,会做出很多让人摇头的事,拥有那种自己或他人身上常见的糟糕缺点。我想要写的,是那种,有时候看完合上书,你们也会突然觉得「啊,我身边就有这种人啊。」或是「呀,这就是我认识的那个某某人啊。」或是「我也曾经这么想过。」或是「我做过这种事。」或是「这个人根本是我的翻版!」

如果真的要问我理由,我只能回答:「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

我没有好看的脸皮,身材也不怎么样,没才华又只有一颗笨脑袋;我的个性鸵鸟胆小又自卑,无法面对困难,于是就异常容易逃避现实,什么事情都做不好;我是一个很弱很弱,弱到只有自己一个人时就不行的人。普通又懦弱的人,当然也会希望自己能变成主角。如果连我这种人都能够谈恋爱的话,大家就会觉得这个世界是充满爱的吧。(……啥?)

读者的来信中常常说我写的故事感情都是淡淡的。我想你们一定不晓得,其实我真正喜欢的,是那种就算死了都要爱的感情。(呛瓜必点)

大概是我个人感情观的因素(咳,或许我朋友会戳穿我,说是因为某个曾经被我很讨厌的男人),在我的心底深处,所谓的爱情,是那种,就算会失去所有,就算必须抛弃一切,只要有那个人陪在身旁就可以的感情。

只要有那个人就足够,其它什么都不再重要,什么都可以放弃,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

我抱持着近乎毁灭的感情观,朋友笑着调侃,要我别太扭曲(扭曲得变成麻绳是吧)。理智的我知道自己不会那样去做,可另一方面,体内又好像有个真正疯狂的我总是想着这种事。(我知道我的朋友是真的很担心我总有一天变成那样……我我我,我真的不会啦……)

能够那样去爱一个人也是一种极端的幸福,我真的这么认为,就算没人认同我。(真的没有人认同我啊……我每次在说这种事情的时候老是被吐槽,为什么呢?就算是我的好友们,也都会给我白眼,念我根本是喜欢被虐或者天生M体质;可是,我真的觉得就算抛弃一切,就算死了也要爱,那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幸福啊……其实我也时常很想把喜欢的人锁起来套上项圈养着不让他出去啊,怎么没人说我是疯狂S啊……不过两方都是变态的一种耶,悲戚地擦泪)

啊不过,我不是在鼓励大家学习喔!那只是我的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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