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总有太多不可避免的问题要谈。然而喜欢避重就轻的我们,总是想把那些不成熟的表现归咎于当时的年少无知。

“当时太小了,什么都不懂。”一句看似简短的话语,却在无形中为自己开脱着曾经留下的“罪名”。如果一切都可以这样搪塞过去,那么这一篇关于青春的阅历又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收获呢。

我常常在想,到底是什么改变了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为何堕落的深渊总是会让人沉沦。越是这样漫无目的思索着,得到的答案越是模棱两可。

渐渐地,复杂的社会现状让一张张白纸染上了不同的色彩,被禁锢的现实让这些颜料交织,继而渲染出了层次不穷的颜色。

在那个花一样的年华中,习惯争论的我们总是希望别人能按照自己的剧本。累了,就放空自己;乐了,就放纵自己。好像没有什么值得去担忧,也没有什么是自己不敢做的。

陆某,原c市某所中学的在校学生,常以“学校老大”的身份自居。在“7·11”聚众斗殴事件中亲手策划了这场蓄谋已久的案件,法院最终以“蓄意伤人”的罪名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

陈某,外号“刀疤”,成年前曾多次因打架事件在公安局里备案。成年后一直无所事事,整天出没在酒吧、歌厅等风月场所。2010年7月11日,在陆某等人的带领下持刀参与了整场斗殴事件,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左某,原c市某中学在校学生,在7月11日的斗殴事件中跟随其他斗殴人员参与斗殴。在整个过程中,左某虽然没有进行人身攻击,但却在看到其他人员斗殴时并没有做出任何有效阻止,进而助长了其他人的犯罪气焰。对此行为,法院认定为“协助他人实施作案”,以从犯的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以上是2010年7月28日c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的判决,其他四名斗殴人员的具体判决将在7月30日公布。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好的了解本次案件的经过,电视台特地通过监狱、法院等渠道采访到了这三个已经宣判的叛逆少年,让我们试着走进他们的不羁世界吧。

2010年7月29日下午三点左右,我跟随着节目组来到了c市的“xx监狱”,我今天的任务就是采访三位在“7·11”斗殴事件中的参与者。

当我们走进监狱的时候正好是监狱的活动时间,监狱的工作人员知道电视台要来采访,特意为我们空出了一间审讯室作为采访地点。

准备工作都做好后,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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