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还在睡梦中的吴帝听到外面牛叫,他下意识地起身朝外张望,是格雷格来了,他的车噪音大得像拖拉机。

昨晚的睡眠质量不错,住在宽敞的别墅里很舒服,房子大果然是有好处。

格雷格站在自己的轿车面前很苦恼。

一路上都是砂石地,他的古董车有些吃不消。

“嗨boss,美好的一天。”格雷格朝睡眼惺忪的吴帝打招呼。

吴帝一愣,以为看错了。

眼前的格雷格完全不是昨天那副邋遢形象,他梳理整齐了胡须,剪了头发,换了件肥大的牛仔短裤,上身是牛仔背心,带着老式宽檐帽,完全是老牛仔做派。

一个留平头和蓄胡的白发老头,而且身上还有股老男人香水的味道。

“哈哈,意外的惊喜。”吴帝走上前和他击掌。

格雷格虽然平日里嗜酒如命,但认真起来还是很有魅力的,他对待工作向来认真。

用格雷格的话说就是牛仔精神,勇敢、坚毅、不畏艰险和百折不挠。

“下面邀请我的宝贝登场!”格雷格笑着喊道,然后从身后背心里面掏出一把短筒猎枪,很袖珍,大概有两把手枪并排那么长。

确切点应该叫做短铳,格雷格叫它是燧发枪,这把枪跟随他已经三十多年了,是从父亲手中继承下来的,牛仔世家的传家宝。

格雷格从冒烟的车里拿出了三明治,边喝着牛奶大口咀嚼了起来。

他对自己的车丝毫不上心,打算哪天坏了就直接扔到路边,或者开进垃圾场。

他告诉吴帝,自己还有六万澳元的存款,刚好可以买一辆新车,而且必须是皮卡,到牧场的这段路可不是一般轿车能应付得了的。

格雷格是个随性的人,可能是因为一个人生活的缘故,他不会去在乎资产,有多少花多少,没有了再想办法,实在不行可以当一名快乐的流浪汉,这种洒脱的性格更像一名上世纪的美国西部牛仔。

弗兰克大叔稍后也到了,他听妻子说老对手格雷格加入了牧场。

两人见面后先是一顿拳头互捶,而后来了个结结实实的拥抱。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带着这把火枪。boss,你要知道,二十年前的竞技赛上,这家伙恼羞成怒拔枪想要杀掉我。”弗兰克笑着摇摇头。

“哈哈,马里奥,没想到你是个记仇的老东西。”格雷格的力气很大,捶在弗兰克身上咚咚作响。

常年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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