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恶魔部队,每一个都身穿绿色的重型铠甲,在铠甲的肩部和胸口,都有一个燃火的龙头标志。

这是伏尔甘的火蜥蜴军团!

作为所有索拉姆之子之中最为实诚,憨厚的的存在,伏尔甘将他的这一特性也传染给了自己的军团,火蜥蜴军团的战士是所有军团战士之中适应性、耐力最强的,他们吃苦耐劳,面对任何困境和伤害都有着异乎寻常的抵抗力。同时因为他们的军团长对于锻造技术的狂热,这让他们的装备比其他军团都要强出一截。

当然,伏尔甘传染的也不全是好处。比如伏尔甘的审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自己是黑叔叔的原因,他始终对那些黑又硬的东西充满了好感。比如武器,他就不喜欢那种软绵绵的长剑或者长枪,他喜欢重武器,斧头、战锤、连枷、重型龙枪等等,反正越大越长越好。

铠甲也是这样,伏尔甘为自己的制造的铠甲火蜥蜴赐福的厚度就达到了惊人的五厘米……这种厚度造成的代价就是,他的铠甲无比的臃肿高大,活像一尊小型高达,要不是伏尔甘天生怪力,否者穿上铠甲估计也只能做一个摆设了。

伏尔甘在所有兄弟之中原本就是以高大著称,等他穿上铠甲之后,其他兄弟在他面前只能称之为小孩了……

而这股谜一样的审美,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被伏尔甘安利到了火蜥蜴战团之中,反正火蜥蜴的战士就喜欢粗又大,一个个全身重甲,个个都佩戴重武器。

这种情况也导致了火蜥蜴战团的战士机动性真的很感人,哪怕他们是恶魔,一个个顶着一两厘米厚,重量惊人的铠甲,也不可能做到身轻如燕。所以别看火蜥蜴军团的战士,一个个看起来高大威猛的,可其实上,他们的单兵作战能力其实很稀烂,毕竟再怎么厉害,你打不到人,也鸟用没有。

作为战帅,荷鲁斯对火蜥蜴战团的这种谜一样的审美也很头疼,这种稀烂的机动能力放在战场上,除了做站桩输出,基本上就没啥实际作用了。

最后荷鲁斯一咬牙,干脆,你们就专门训练攻城和防守算了,最多最多,在战斗最焦灼的时候,作为一锤定音的手段。

于是火蜥蜴就莫名其妙的成为专精攻城和防守的重步兵部队,平时不出动,一出动就是大场面。当然这是场面话,因为荷鲁斯也不确定,在瞬息万变的战场是,这样一只超重步兵到底有没有机会出场。

但攻城战却不是这样,这是火蜥蜴的专长!

只见火蜥蜴以无可匹敌的气势直线冲向他们自己选定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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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费伦游记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拉姆雷克撒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拉姆雷克撒并收藏穿越费伦游记最新章节第一千六百六十二章: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