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罪臣自然要去。”

听到葛大人的话,萧靖不得不重新审视了一下眼前这个家伙。

朝堂上的大多数人在面对同样情况的时候都会选择第一条:他们一生为官无非是为了功名利禄,如果能在半截身子入土的岁数牺牲自己来保住子孙的荣华富贵,那么他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那条白绫,而不是冒着很可能一去不返的风险在五十多岁的时候离乡万里。

同时,自尽还能让他们保住读书人最重视的名誉与身为朝臣最后的体面。在他们看来,被流放不仅要与野人为伍还要客死异乡,更要承担千秋万载的骂名,简直是糟糕透顶的选择。

这个小老头倒是有些与众不同嘛……难怪当初会被人甩锅,当了那个简直就是去送死的送婚使。

葛大人应该是注意到了萧靖那很是耐人寻味的表情,于是便自顾自地解释起来:

“让您见笑了。蝼蚁尚且偷生,葛某虽然也饱读诗书,却不是那迂腐之人。”

他伸手轻轻捋着胡须,悠然地感慨道:“当年,葛某不过是礼部的一个员外郎……那时我没什么靠山,因为年纪大了又比不得那些后起之秀,所以同僚都拿我当个老吏用,每天就是负责一些别人不愿接手的杂事。

葛某会有今天乃是自作孽不可活——可话说回来,当初的我便是一个什么都没有、只会庸庸碌碌度日的人,如今虽然落魄了,可最多不过是跟以前一样什么都没有。只要性命还在,又有什么好怕的?

陛下给了罪臣恩典,不仅保全了罪臣的家人,还给了将功赎罪的机会,让罪臣仍然可以治理一方。比起这份隆恩,抄没了我的家产又算什么?是我罪有应得,怪不得别人。

说句心里话,我反倒盼着家产没了,这样没准以后儿孙辈能更争气些。哎,之前才过了几天舒心日子啊,我那不争气的儿子便以公子哥自居了。不仅书不读了,还整天和一群狐朋狗友流连烟花之地,比那些出了名的纨绔子弟还要不堪。

所以,陛下让罪臣的家人自食其力乃是好事,兴许儿孙辈还能早日醒悟、自己闯出条路来。若是给他们留下家产,不出五年家底就会败光,到时京里还有没有葛家都难说了。”

萧靖这才露出笑容,点头道:“总算你明白这道理,没辜负陛下的一番好意。他是个念旧的人,也知道你是被一群人胁迫着当了这个被推到前面来的傀儡,扯起你这面大旗不过是为了让天下归心……要不,你现在已经在死牢里了。”

葛大人对着皇宫的方向遥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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