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什么名臣贵族,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蒙古人。
我很小的时候,是被父母抛弃的,跟随着狼群长大至五岁,才被海都王子带回人群。
那一段人畜的生活是我今生永远不想提起的伤疤。
五岁,我不会说话,不会走路,习性全部与狼一般,凶狠残暴,见着自己喜欢的猎物便猛扑上撕咬,一直到对方死亡为止。
遇见海都王子,是我人生的开始,他命人教会我说话、走路、习字、人类尽可能所会的一切。
所以,我的命是属于王子的!
他如果要收回,我无怨言!
常年在死人堆里打滚,我已经褪去少年所拥有的稚气和顽皮,脸上满是成年人所附有的成熟与沧桑。
人虽然年轻,但我的心已经老却!
根本就没有一丝活力令我看起来像年轻人。
我躺在床上,满身是伤痕,有的已经伤到肺腑,如果不是药不忽儿和朵儿朵哈找来汉族大夫,想必我已经死了吧。
闭上眼,我心里满是愧欠!!
海都王子是我的恩人,也是我的主子,我竟然背叛他!
我的心是难受的!
但我有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我不想海都王子因为女人失去一切。
海都王子在我心目中始终是至高无上,终有一天要做君临天下的霸主。
所以,我毅然答应了皇后和汗王的要求,没有多加考虑。
第一次见到她,还真令我吃惊。
她是那么的娇弱,仿佛似风一般,柔弱的没有一点力量,随时好像要飘走似的。
她就是和海都王子共度一宿的女人。
最近部落里最受海都王子宠爱的女人——桑思儿!!
从她清澈冷淡的双眸里,我能感觉到她知道了所有。
也预感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她默默的跟我回到部落。
从她昏倒被我搂在怀里,我才后知后觉的感觉到自己搂着一个女人。
从小到大,我的怀里只呆过陪伴我长大的野狼和死亡的战士。
女人特有的柔弱和清香是不同于野狼的骚味和死人的血腥味,我强烈的控制住自己怦怦乱跳的心,小心翼翼的把她放在地毯上,看见她额头上的汗水,我第一次鬼使神差的伸手擦去。
当我的双眸与她那静静淡漠的双眸相遇,我的心狂跳不止,脸上尴尬不已。
我怕她误会,也怕她认为我是轻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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