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艳14岁这一年小学毕业了。妈妈说:“红艳,你爸爸死得早,队里的工分值也低,一年挣不了几个钱。咱家生活是差一些,不过你还是得上中学,多读点书吧。”

上世纪80年代初,山城市鸭园镇还处于生产队时代。李红艳的哥哥李东刚刚20岁,不爱下地干活,一年也挣不了几个工分。妈妈对他从小溺爱,也不管他。

前些时候,李东交了一个朝鲜族大哥崔永浩,崔永浩24岁,没有工作,但手下有一帮小兄弟,远近有些名气。

崔永浩经常带着朋友到李东家,看到李东家里挺困难,崔永浩经常帮助李红艳家一些钱粮,李红艳全家都非常感谢。

俗话讲:“吃人家的嘴短”,李红艳的妈妈便想把女儿许配给小崔。她常在李红艳面前讲:“闺女,这个小崔虽然比你大七八岁,不过他挺知道疼人的。过两年你再长大一些,就给小崔做媳妇吧。”

李红艳很小,虽然不大懂得给小崔做媳妇是一种什么结果,但也懂得是男女在一起的意思。她有些害羞地说:“妈,我才多大啊?”

妈妈笑了,说:“多大?想当年我嫁给你爸爸的时候,才17岁。我不是让你现在就给他当媳妇,你再过两年也就懂事了。”

红艳的妈妈有一天对崔永浩说:“小崔,你老大不小了,俺家的红艳虽然小一点,再过两年,让她给你当媳妇吧。”

崔永浩乐嗬嗬地说:“大婶,这敢情好。红艳妹妹现在还小,过两年再定这个事吧。”

打这以后,每当看到崔永浩来家,红艳便害羞地躲在一边。

两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红艳转眼就16岁了。崔永浩自打红艳的妈妈说了要把红艳许配给自己以后,崔永浩真地把李红艳当成了未婚妻。他不仅经常来看李红艳,给她买一些东西,还经常带她出去玩。一来二去,李红艳对崔永浩也有好感。

有一天崔永浩来到红艳家里,他没有看到红艳,就问红艳的妈妈:“大婶,红艳妹妹干什么去了?”

红艳妈妈说:“红艳去山上打猪草了。你在家等一会吧。”

崔永浩说:“我上山去迎她一下。”

说着,崔永浩便按照红艳妈妈说的地方上山了。当崔永浩走到一个小山沟里的时候,他发现红艳正在一个水湾里洗澡。红艳在山上打猪草的时候出了一身汗,她见这个地方挺僻静的,就脱下衣服走进水湾里洗了起来。

夏天酷热,在清清的河水里洗澡,令人心旷神怡。红艳在水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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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身边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长白老叟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长白老叟并收藏法律在身边最新章节第八章 受贿之恨晚年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