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天气有点热。我正在电脑上写诉讼材料,门铃一响,走进一位约40余岁的女士。

“请坐,您有什么事情?”我问道。

女士说:“你是陈律师吧?我是听人介绍你的大名之后,专门来请你代理案件的。”。

我问道:“您要请律师干什么呢?”

女士说:“我爸今年88岁了,有一处住宅,被我哥嫂霸占了。我们姊妹五个人,哥哥一家占这个房子不公平,想找律师打官司。”

我一听是姊妹与哥哥争父亲的财产,有些不耐烦,说:“你父亲还健在,争什么啊?回家商量一下吧。财产有限,情义无限,别做这种伤害感情的事情,尽量不要打官司。”

说完,我对跟我实习的学生说:“你接待她,如她要写诉状,可以为她代书。”

过了一会儿,学生过来对我说:“老师,她不是姊妹与哥哥打官司,而是替她父亲打官司。她哥哥不养老人,把老人赶出了家。四姐妹商量之后,想替父亲请律师和儿子打官司。”

“什么?”我问了一句,“爹告儿子?”

“是的,老师。她是对你慕名而来,看你非常严肃,对案子不感兴趣,有些怕你。她只想请你代理案件,不想找别的律师。”学生对我说。

我生来致孝,一向提倡中华民族的孝悌礼仪,如今当事人为了子女不赡养老人、并霸占父亲财产将父亲赶出家门的案件找上门来,我不能不管。

我立即让来访者过来,这个女士叫王翠,她向我述说了案情。

王翠的父亲王庆88岁,十几岁时闯关东来到东边道这个地界,一晃70多年过去了。王庆住茂山县郊区,生有四女一男,女儿都已出嫁,三个女儿在农村,生活水平都不好,如今也都是五六十岁的人,难以对父亲尽孝。小女儿在城市里生活,丈夫是一个公司的老板,条件较好。但小女儿远离父亲,对父亲难以照顾。好在小女儿经常在经济上接济父亲,老人生活还过得去。

王庆的儿子王兴宜50岁,生有一女。王兴宜十几岁时母亲去世,父亲续弦的继母对兴宜和小女儿照顾有加。继母在王庆65岁时不幸去世,王庆便与儿子一起共同生活。

儿子和小女未婚时,王庆盖了一处房子,将其中的一半给王兴宜住,为儿子娶了媳妇。家庭生活虽不大富裕,好在王庆能劳动,儿子和儿媳也勤于劳动和持家,生活过还可以,全家人相安无事。

小妹出嫁后,王兴宜夫妻与姐妹们也经常来往,兄妹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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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身边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长白老叟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长白老叟并收藏法律在身边最新章节第八章 受贿之恨晚年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