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1996年。

吃过午饭,高香茗从家里出来去粮店买粮食。高香茗43岁,身体健壮,没有正式职业,经常在建筑工地做小工。她的丈夫陈梁学眼睛有病,只能勉强看见路,什么也干不了。这几年高香茗主要在家附近摆个小商品摊位,卖点钱维持家庭生活。

高香茗路过经销店门前时,看到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正在卖萝卜。眼下正储藏秋菜,很多人围着卖萝卜的车子,有的询价,有的挑选。高香茗停下脚步,向男青年问道“你这萝卜卖多少钱一斤?”

卖萝卜的小伙说:“每斤1角。”

高香茗觉得还是先买粮食要紧,她加快脚步走过去了。

高香茗走出去很远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卖萝卜的小伙子从后面追上来,问道:“大姐,你刚才是不是捡了人家的一个戒指?”

高香茗楞了,说:“你说的什么呀?我不知道啊。”

小伙转身又跑了。高香茗直接去了粮店。

高香茗的邻居孟全明站在卖萝卜的车子旁边,向周围的人们喊:“有谁看见一个戒指,给我作证,我给五百元钱。”原来,他妻子楚绣天刚才买萝卜回家后,发现手上戴的戒指丢失了。

孟全明的话音刚落,卖萝卜的小伙回来了。楚绣天问他:“你干什么去了?”

小伙子回答:“我帮你找戒指去了。”

楚绣天问:“我的戒指谁捡去了?”

小伙指着拎着粮食口袋回来的高香茗,说:“刚才就她从这个地方走过去。我问她捡没捡到戒指,她说‘不知道’。”

楚绣天和孟全明的女婿张小全从屋里出来,对小伙说:“你跟我来一下。”

卖萝卜的小伙跟着张小全进了楚绣天的家。

楚绣天对高香茗悄声说:“他高姨,你要是能证明戒指是卖萝卜的小伙捡去了,我给你五百元钱。”

“我没看到,不能乱证明。”

楚绣天说:“你要是说不知道,我就让那个小伙证明是你捡去的。”

高香茗低头不语,她被吓着了。

楚绣天又抬高了声音:“你说,我的戒指是卖萝卜的捡去了吗?”

“嗯”,高香茗发出的声音非常小。

邻居刘奇玉对高香茗说:“作证要负法律责任,可不能作假证。”

楚绣天又问高香茗说:“你说,是不是卖萝卜的小伙捡的?派出所来人了,你得给证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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