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序
沐森林:“打个比方。如果有一个你讨厌的人溺水情况危机地躺在地上,那么你会给他做人工呼吸吗?”
文宇兰:“我不知道。不过如果我是躺在地上地上的那个人的话,不管是谁,快来救我!”
文宇兰不喜欢的东西有很多,很多事情也会很直白地表现。
她不喜欢和人面对面坐着,因为那意味着两个成人会决定着某些事情,而那决定会或多或少造成一定危害。
所以她总喜欢坐在地上,或者毯子上,像个无人问津地小孩一样,也不妨碍他们的决定,而是用自己的行动表现倡议或者反对。
她也喜欢简单的时尚,审美气质或者思维都和别人不太一样。
衣服总是纯色,不要口袋,拒绝繁饰,就好像在一群五颜六色的晚会礼服里,她只选了黑白那样的单调。
她有很多不喜欢的,很多,可扣除那些,剩下的都是她可以容忍和喜欢的……
全世界除了那些,她都能够坦然接受了,其实这样算来的话,她不算自私,反而还算是博大了——
她觉得这一点也很好,不会像别人那样,什么也不说,还说的好听,却到头来什么也不喜欢地让人为难。
文宇兰的执行力创造力很强,瘦弱的身上有一层薄薄的肉,手指灵活,总喜欢用格子的东西——因为可以衡量对齐其他东西。
她也非常赞同宠儿理念,认为小孩子都是要享福的,毕竟虽然那会对以后步入社会,职场有所影响,但本身在社会职场中就很辛苦了,如此一来不是一生都没个欢乐时刻吗?
不过文宇兰有时候是心口不一的,她虽然倡导那样的理念,可有的时候,她却非常不喜欢那些被宠得骄傲的小孩。
相反的她更喜欢那些从小因为凄苦而更懂事的孩子,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她自己就是幼年时过得不错,少年才开始的残酷一生影响所致。
但她有时体贴的性格又会自动忽略那些往事,所以才活成这样,想着这世界上的繁衍生息,被规则束缚的一切,而她却自己是不受束缚那种。
文宇兰和沐森林最后一次纪录片,是去边爬山边摄制的。
文宇兰学识渊博,虽然人情不会,但其实聊天却很成功富有生气。
而且有注意观察的人还会发现,当她听到不认同的说法时,她不会出言反驳,只是下颌骨会不由自主地紧咬一下松开,然后耳朵动动。
警局里有几个和她挺熟的,如孔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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