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美国的NGO实习过,实习的单位就是很多美国富人的慈善基金赞助的,其他国家的情况不知道,但我可以说说美国富人们一种常见的做法。

有一种基金叫做CharitableLeadAnnuityTrust(我不知道怎么翻译,大致可以译为慈善信托基金),这个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这样的:富豪(委托人)设立一个基金,比如1亿美元,然后用这个1亿美元每年定期向慈善机构捐款,比如每年1千万,约定支付年份,比如10年,则10年之后,这个基金的余额可以免费转交给一个第三方(通常就是富豪们的后代)。

有人说,这不傻么?1亿美元支付10年每年1千万到最后不是连零头也没有了?

显然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基金会孕育而生,基金会负责代管和打理这笔1亿美元的投资、增值等业务,一般而言基金会的运营收益率都要远远大于当年的年利率和征税利率,比如1亿美元每年净收益率为10%,而征税利率假定为5%,则10年运营下来,子女甚至能获得比本金更高的收益。

其实客观而言,这种制度的设立有很多好处:

1、美国本身需要缴纳财产税的人少,我记得看过一组数据说EstateTax规定只有财产超过五百多万(具体数字记不清了)才需要缴纳遗产税,而美国财产到达五百万的人不到百分之五。也就是说这个遗产税针对的是真正的富人。

2、给了美国众多的慈善机构以及NGO充分的资金支持,对比国内NGO的生存现状,国外NGO的境况相对滋润一些。国内很多NGO由于资金缺乏,吸引不了好的人才,甚至连正常的运营都很困难,相反美国通过这种方式支持了NGO的发展

天朝传说中的80万起征点如果真的出台,再加上国内压根没有什么慈善机构、基金啊之类的避税方式,那可真是再穷苦大众和他们的子孙头上的头上又狠狠地加了一座大山。

补充:找到了一篇很好的资料可以供大家参考

盘点各国遗产税征收:美国缴税家庭不到1%-中新网

美国的遗产税可能跟国内想象的不一样美国的遗产税和赠予税其实是一个税,并不是生前给就不用纳税了,除了每年有14kperdonee的赠与税免税额度,在人死后最后算遗产税时也有一个一生赠予金额总数的免税额度,这时会把生前所有用过的赠予额度全部加进去。

不管是生前死后缴纳,纳税的税率都是由之前一共已经赠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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