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人之初性本恶,学坏就是比学好快!”对于王十的表现洪涛很满意,她和自己期望的一样,并没冒冒失失的去想表现什么,而是把这个工作当成了一项长远事业去干,还是比较喜欢的事业。

但对于这个秘密部门的将来洪涛也有点怕,它是一只毒蛇,放出去之后就不完全由自己控制了,伤人的同时也会伤到自己。这种结果只能尽量避免,无法完全根除,再努力也没用。

将来王十的下场有可能会很惨,从她接手这个工作时起,这个诅咒就将伴随她一辈子,除非能永远不被曝光。

这种可能性比较低,就像自己用花膏掠夺别国人民一样,总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刻,然后就谁也护不住自己了,这个大屎盆子早晚得扣到脑袋上,摘都摘不下去。

四月底的时候,凉州城又迎来了一批客人。他们百十口人只有两辆骆驼车,拉车的骆驼瘦得皮包骨头,总让人觉得再迈一步就得倒地不起。

人比骆驼也好不到哪儿去,从老到幼全是破衣烂衫,几岁的孩子都得赤足徒步前行。那两辆骆驼车一辆拉着食物、水以及必须的生活用品,另一辆上全是看不懂的卷轴和书籍。

一头公牛、一匹骡子和一只凤凰,这就是洪涛对这些远道而来投奔王族血脉犹太族群的全部了解。

公牛叫莫拉格斯,就是当初被自己和西迪一起救下来的那个中年汉子。别看他外号比较粗狂,却是南犹大遗民里的智者之一,擅长自然科学,那些书多一半都是他和他祖先抄录保存下来的。

骡子是个很消瘦的老头,秃顶还带着鹰钩鼻子。他叫萨米基纳,按照南犹大人的说法,他可以通灵与死者对话,同时也是大家的精神支柱。就是他在时刻提醒族人,南犹大国并没完全灭绝,总有一天会找到王族血脉并重新建立的。

这只凤凰比较年轻,三十多岁,身材瘦高,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和很接近黑色的深棕色眼眸。洪涛觉得他放到后世肯定是靠颜值混饭吃的坯子,结果真猜对了。

他叫菲尼克斯,擅长各种乐器和艺术,目前的主要职务居然是诗人。洪涛真想让他学会汉话之后去和苏轼PK一下,看看谁的诗更有造诣。

“尊敬的……城……主大人,您……谦卑……”为洪涛介绍这些人来历的自然是西迪,她现在成了犹太族群的唯一代表,因为只有她会说汉话。

“既然说不利落就别加那么多前缀,有事儿说事儿,等把汉话学利落之后,专门给本官起一个魔神的称号都可以。”支楞着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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