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好久之前就学会了电脑,接触网络也是在好几年之前。记得2003年第一次随着妹妹上网时,感觉网络怪怪的。那时上网还只限于QQ聊天,公司宿舍有两个公用电话,我们便用它来作为和网友加深感情的道具了。那是个什么感情啊?哈哈,纯粹是玩。谁玩谁,只有天知道。聊得不高兴了,就嘱咐室友再有电话来就说思琼辞职了,不在公司了。

现在想来,真是遗憾。对网络一知半解的我们,因为对它存有偏见,竟然没有发现网络里有太多适合自己的东西。后来,生存条件有所改善。我不用上班了,整天就呆在家里做做家务,带带孩子,也有了自己的电脑。恰好房东老板牵了网线,就顺便也让他给我的电脑牵上了。

记得好清楚当初第一次在家里上网的时候,邻居帮我的电脑设置了hao123为首页。我一打开Inter网,跑出来的都是它。我喜欢文学,不,应该说我喜欢文字,已经十几年了。闲来无事,放一段轻松的音乐,半躺于床头,手里捧一本〈读者〉或是〈青年文摘〉,那种惬意简直无法找到词来形容。可自从无意中点开首页的“文学小说”,然后凭感觉打开“好心情美文站”后,那样的日子是少之又少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在网上尽情的浏览美文了。有时,还自己写点文章发表在网上。

和分明的相识,缘于我2006年6月9日发表在“好心情美文站”的首篇文章〈不得不把手放开〉。分明在我的文章后面点评,然后,我找到她的文章读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不知道当初有没有什么目的,反正,我毫不迟疑的加了她的QQ。到今天,我与分明由相遇到相识,相知,已经一年有余了。我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诉说人生的酸甜苦辣。时光可以飞逝,岁月可以在我们的脸上留痕。可是,谁也无法改变我和分明这一生一世永不改变的情意。

我对分明说,这一生上网最大的收获,就是拥有了你这个挚友。说这话的时候,分明正在专注的为我制作音乐视频。她也是从好友千姐那里刚学来的,但是她宁愿舍弃手头繁重的工作,只为了我靓丽的青春在网上那一刻的永恒。她忙里偷闲的发来一句话:我也一样。真的,以前没觉得网上有什么好,可是有了分明在,就完全不一样了。这时候,我的情绪一下子就来了,我忍不住的告诉她:那是上天安排你来的,你就象天使一样降临在我的生活中,走进了我的生命里。

初识分明时,她正为她那桩婚姻头疼着,不知何去何从。看了她太多关于婚姻困惑的文章,我深深的替她捏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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