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房部当服务员不久,我便交上了新朋友,一位在市政府接待办当临时工的女孩。她原本是在一个镇办企业当接待的,因为会喝酒,能说会道,让市政府一位主管接待的副主任独具慧眼看中了,把她派到接待办当临时工。

她叫娜,学历比我还低,仅是初中毕业。不过,人家现在是一个中心镇的党委书记了。春节时我回去与她聚过一次,她穿着职业套装,言谈得体,举止大方,使你断然想不到当年她只是一个初中毕业就出来捞世界的农村妹。

英雄莫问出处,尤其是女英雄,切莫轻视,不然你会吃大亏。只因每一位女英雄背后,都有一手别人无法拆解的独门武器。

之所以认识娜,是因为娜也住在我们迎宾馆的女工宿舍里。迎宾馆就在市政府的后面,从市政府的后门穿过来,便可以直达迎宾馆。

我发现接待办的人都看不起娜,一则她学历不高,二则“弄”她回来的只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副主任,也就是说后台不硬。而接待办其他的女孩子,自然比她有更足的底气。

但我与娜还是有区别的。我在迎宾馆工作三个月后,才花七百元购买了一台BB机(传呼机),而娜,根本无须BB机,她有一台黑砖头般大小的大哥大,虽然不常拿出来,但睡在下床的我经常听到她在接电话,小声说,大声笑,料想是开心之极。

那时候,一个大哥大价值一万多元,而且话费也不像今天这么便宜。当然,与国外和港澳相比,大陆今天的通讯费仍然算贵的,但相比当年确实已降了不少。

宿舍里的女孩子都说,娜的大哥大是别人送的,言语间似乎颇为不屑。我知道,她们的不屑只是装出来的,如果有人给她们送大哥大,我估计她们拒绝的可能性为零。

女人嘛,越是自己没有的东西,越是稀罕的东西,也越喜欢装作不屑。一来可以显示清高,二来可以自我安慰。

在娜面前,我毫不掩饰对她拥有大哥大的羡慕,因此每逢我的BB机响起来时,娜总是很主动且爽快地把大哥大递给我,让我复机。而那些对娜表示不屑的女孩子,也常常向娜借电话打,娜也会无所谓地借给她们。

有一次,我忍不住对娜说:“你不知道她们背后说你的大哥大来历可疑么?”娜说:“知道呀,所以我更应该借电话给她们打,她们以后便不好意思说了。”

单凭此话,你就知道娜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她只是上学不多,但不等于懂得少。有的人天生就有洞察一切的本事,即使不上学,她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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