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公安局,例行公事地做了被害人询问笔录后,警察又拿出一张照片来,用粗糙的手指点着照片:“这个东西你见过吗?”

“见过。”吴晴平静地说,“这是我妈的手镯。”

警察点了点头,又问:“那这个东西现在在哪里?”

“在我家里。”吴晴说。

警察微微拧眉:“这么说,这你真的拿走了这个手镯?”

这话听起来有些怪,什么叫她“拿”走了手镯?可是,昨天晚上吴驰把手镯给她的时候,她确实是“拿”走了。

吴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点了点头。

坐在旁边的律师似乎听出了哪里不对劲,便问警察:“为什么突然问手镯的事?这个手镯和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吗?”

警察转头看了律师一眼:“犯罪嫌疑人主张说这个手镯是她的,她女儿回家偷走了这个手镯,她很生气,就让女儿回家去对质,谁知道女儿不回家,所以她才让人把她女儿带回家。”

听警察一口一个“女儿”,吴晴有些懵,半晌才反应过来这个“女儿”不是吴菲,而是她。

而她刚刚亲口承认了“这是我妈的手镯。”

吴晴突然觉得有点头大,伸手揉了揉眉尾:“警察先生,这个手镯是我亲生母亲的,不是叶婉萍的!”

“你有什么证据吗?”警察有些不悦地拧眉。

吴晴便说了手镯内侧刻着的那行字。

警察听了,就说既然她见过那个手镯,那么自然记得那行字,说得出那行字,并不能证明那个手镯就是余音的。反之,却有人证和物证可以证明这手镯就是叶婉萍的。

吴晴便问是什么证据。

对于吴晴的“质疑”,警察有些不悦,可是因为知道吴晴是什么身份,他的态度也没有差到哪里去。

警察说:“你父亲说,这手镯是他送给叶婉萍的定情信物。而且,他们还提供了一张存单,证明十年前他们就把这个手镯存在银行的保险柜子里。”

吴晴听了,错愕地看着警察。

十年前,吴驰把这个手镯存在银行的保险柜里过?

不,她没有记错,小时候她见过这个手镯的,这是妈妈的东西!

可是,人家人证物证俱全,她还能说什么?

她的手指一根一根蜷缩起来,唇边浮出一丝讥笑。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吴驰和叶婉萍不是鲁莽行事,而是策划周全。

“任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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