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取个什么样的书名好呢?”

写书之前,首当其冲的就是给作品取个书名,现如今起点阅点的作品泛滥成灾,什么样的书都有人写,想要让读者眼前一亮,就必须与众不同!

书名就叫《读者看我书能成神》吧!

名字虽然有点奇葩,但也确实符合他要写的故事,毕竟,一但有悟性的读者领悟了他书中的道韵,确实能成神。

确定了书名,接下来就是码字了。

楚歌打开了写作软件,双手放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开始敲击键盘。

这本书的故事,他打算以他自己为原型,主角从一个扑街作者开始,意外获得金手指,一步一步成长为宇宙至尊的故事。

当键盘的敲击声响起的一刹那,楚歌就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无比诡异的状态。

他好像被上帝附体了一般,头脑一下子变得无比清明,手指也变得灵动异常,那键盘上划过的一道道残影,堪比单身五十年手速,同时他的心头也升起了也是莫名的顿悟。

电脑上形成的字体,每一个笔画和符号,都似乎带有一种特殊的韵味。

这些字体和符号组成的故事,竟然可以让人不知不觉进入一种空灵的状态。

意识与天地相连,心与大道相接!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道韵吗?

足足过了一个小时,楚歌才从这种诡异的状态中清醒过来!

而此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中码了整整一万五千字。

一个小时·······

一万五千字,这速度······秒杀网文界百万作者。

一个正常扑街作者的码字速度,一个小时大概也只有一千五左右,快点的能达到时速两千,大神能达到时速三千,因为作者写作不单单只是码字,还要思考剧情,构思铺垫,另外还不能有错别字。

所以时速两千都绝对算是快的了!

可是现在,楚歌一个小时码了一万五,还没有任何错别字,虽然剧情文笔依然是一般般,但也足以笑傲江湖了!

一万五千字,楚歌分成五章,直接在阅点的后台发表了出去。

阅点的审核,大概是全网最快的一家网站了,不到十分钟,就审核通过了!

审核通过后,楚歌肚子已经开始咕噜咕噜的叫了,他决定还是先去外面吃点东西再说,老是吃泡面也没什么营养。

关了电脑,楚歌离开了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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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看我书能成神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忧伤中的逗比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忧伤中的逗比并收藏读者看我书能成神最新章节第三章 第一个觉醒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