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非还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侯一笙的名气就开始打响了。

他是在花城大学读的书,二十二岁那年保上了本校的研究生。也就是在那年,大四最后一个学期的时候,侯一笙受邀前来做一个演讲。

演讲的门票是早早便出售完了的,常非的一个室友抢到了两张,问常非要不要去。常非自然是去的,他本就想去,只是票卖得太火热,他没抢到。

演讲是定在一个周五晚上的七点,时间是一个小时。

但好巧不巧的,常非那天晚上竟然临时有事。

他这学期在外面的一个律所帮忙,也就平时有空的时候过去。保研成功后他闲了许多,去的也就频繁了。

周五那天,他跟着的那律师的委托人突然约了晚上过来。他一方面是想回去听当时已小有名气的侯一笙的演讲,一方面又想留下一起约见委托人。

委托人是定了晚饭后的时间过来,大概晚上六点多。他估算了一下,就算要聊半小时,那等结束可能就七点了,他再从律所回学校,要二十分钟的时间。等他再赶到演讲的大礼堂,得七点半了吧?

这还是比较好的预计。

如果委托人再拖拖,就真不好说了。

常非考虑了很久,终于决定留下来一起见委托人,帮忙打个下手什么的。

当晚,见完委托人回到学校时,已经七点五十分了。等他再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大礼堂,演讲快结束了。

他刚好听到互动环节的最后一个问题。

——“侯律师,你生活中会养猫猫狗狗之类的小动物吗?你喜欢养小动物吗?”

——“不喜欢。”

演讲结束,侯一笙低调地从后台走了。

常非本来就站在门口,这会儿一结束,很快就出来了。

他被刚才侯一笙在台上展露出来的个人魅力所倾倒。那么简单的一句话,才三个字,且语气平淡,但经由他的口中说出,偏偏就显得魅惑极了——好像无论他说什么,都能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似的。那会儿灯光全都打在他身上,照得他整个人闪闪发光,就像天上的星。

有那么一瞬间,常非被迷住了。

“不知道学校会不会有视频回放……”常非边走边喃喃自语,很想立即去看看这男人的演讲。

常非在为自己痛失这场演讲而后悔,走路走得非常不专心。

他是往学校后门走的,因为他晚上没吃什么饭,又一路赶过来,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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