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林仲春在袋子里摸了一会儿,才摸到那枚钥匙。金属质的钥匙插进锁孔里,旋转,咔嚓——锁开了,林仲春却迟迟不敢推门。

她掏出一颗牛奶糖塞到嘴里,才缓缓按住门用力。门发出难听的“嘎吱”声,厚重的灰簌簌下落,呛了林仲春一脸。林仲春捂住嘴咳了两声,随手捡了门口的一根沾满泥的木棍在门口网了两圈,才在昏暗的路灯灯光照耀下往里走。

里面太黑了,林仲春熟练地摸到墙边按下灯开关,灯却没亮。林仲春愣了愣,才意识到这是间近九年没人住的房子,电费早不交了,哪里来的电。她挫败地走出门,到外面的一家杂货店买了几根蜡烛。杂货店老板狐疑地看了她好几眼。林仲春强撑着淡定付了钱,走出店门。那个老板,她以前还在他那儿赖过账呢。

没有电,自然也没有水,林仲春摸出打火机点燃了蜡烛,无奈的看看塑料袋中本该在今晚实现面生价值的的方便面,将放在门口的塑料袋和布袋放到茶几上。又是一层厚厚的灰被惊起,林仲春有点烦躁,但也无可奈何。

坐了一天的火车,她实在在是很累了,索性什么都不管,将沙发罩一掀,抖了抖灰,又上二楼翻了件毛毯,往身上一裹就瘫在了沙发上。她立马嗅到一股浓重的潮味,那味道让她难受的打了个喷嚏。可她已经没精力顾及这个了,她太疲备了,几乎是一两分钟的功夫,她就睡着了。只有蜡烛的火焰还在一跳一跳的,静静的守候这个南方小城的深夜。

林仲春被一阵车喇叭声吵醒,几乎是马上,她开始剧烈咳嗽。她倦倦地掀开皱巴巴的毛毯,撸了一把自己的头发然后极其熟练地用只笔盘起固定住。她揉了把脸,拿了点钱出门。

还好交水电费的地方还是万年不变,她面不改色地在工作人员诧异的目光中确认户名,然后交了两百。她刻意忽略背后的窃窃私语,慢慢地,慢慢地,走了出去。

老房子确实是很脏了,还有一些生活用品什么的也得新买,她进超市前裤兜鼓起,出来时就平了,只有一张五块孤零零地躺在里面。最后这五块,她买了个武大郎烧饼和一杯豆浆就彻底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拎满东西的两手,腋下还夹着个拖把。林仲春不禁暗恨物价飞涨。

快到家的时候,一间房子的门突然打开,一个少年背着书包飞快地冲出来,差点就撞到她身上,匆匆道了声歉就飞快的消失在巷口。

“高中生么。”林仲春呆呆地呢喃,又看了眼巷口,她曾经也这么像一阵风似的跑出巷口过呀。

有了水和电,林仲春开始了这场工程浩大的清洁活动:被套床单什么的全部丢进洗衣机,真是神奇,她家那台老海尔在十来年的时光摧残下竟然完全没有罢工的意思,就是厕所的自来水管有点锈了,一开始流出来的水全是铁锈色,还有许多青苔,她放了十多分钟才渐渐恢复正常。她把家具和门窗全抹了一遍,扫出两大桶垃圾,又拖了一遍地,才感觉空气好了些。

林仲春坐在沙发上恢复了一些力气,才开始吃她的早餐。豆浆已经冷了,烧饼却还有余温,里面放了辣椒酱和酸萝卜粒,一口咬下去,又香又脆,满口生香。林仲春吸了一口豆浆,满足的长舒一口气。许多东西都变了,但也有许多东西仍守着这座城,被时光宠爱。比如永远南北向的大街,比如西市口的武大郎烧饼,就是涨了点价。

林仲春吃完早饭继续干活,当她在二楼忙活着整理母亲留下的东西时,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她吓了一跳,解了围裙匆匆下楼开门。

林仲春打开门,只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拎着袋菜站在门外。林仲春恍惚了一会儿,才认出是隔壁的陈大娘。

陈大娘站在门口,也不说话,就瞪着双铜铃大的眼睛盯着她看。林仲春动了动嘴,终究什么话说不出来。她狼狈的低下了头。

过了许久,林仲春才听到陈大娘沙哑的声音传来:“回来了就好好过,晚上过来吃饭。”语气严肃,不容拒绝,是陈大娘一贯的说话方式。

陈大娘说完,转身就走。

林仲春没有试图留她进来坐坐,而是转身上楼继续忙活。

陈大娘一向是这样子的,嘴硬心软,一脸严肃,对谁都凶巴巴的,但心肠好得不得了。

陈大娘不喜欢她和她母亲,她一直知道。林大娘认为是她和她母亲气死了林仲春的外婆,而林仲春外婆和陈大娘是一辈子的老姐妹。

林外婆丈夫早亡,她一个人拉扯林仲春的母亲长大。林外婆指望着林母长大后嫁个好人家,安安分分过日子,也算对老林家有个交代。没想到外出打工的林母怀着个找不到的父亲孩子回了春城,而且死不打胎。林外婆一口气喘不过来,当晚就咽了气。为这,整个春城的人都骂林母不学好,气死了老母亲,更对她这个“野种”千万般嫌弃。

大多数春城人都是很淳朴的,因为淳朴,所以对道德上的要求严厉到残酷。林母生下林仲春,不知忍受了多少屈辱。林仲春永远记得,童年时邻居们对她和母亲的排斥与嫌弃。林母出门买菜,很多人宁可烂掉也不卖给她。林母找不到工作,在家里发豆芽卖给菜市场批发商,城里的批发商仗着她势弱,给的价格只有别人的八成,还整天挑三嫌四,但林母为了养她,只能接受。只有陈大娘偶尔留个鸡蛋或是一把小葱在她家门口,但也仅此而已了,陈大娘从不进她家,也不会跟她或母亲说话。

大人的排斥都还算隐晦,而来自小孩的嫌恶就激烈多了。

林仲春小时候从来不一个人出门,因为别的小孩会公然往她身上人石头,大块的那种。林仲春后脑勺有个大疤,是被人用尖石块砸的。林仲春对此的印象一直都是“她流了一盆血”。当时在场有大人,但没有人试图阻止。那个小孩砸得人见了血,却若无其事地走了。

孩童的天真无邪,有时比直截的邪恶更可怕。

不过如此。

林母也是要脸面的。那么多年,她一直忍受着那样屈辱不公的生活,不仅是为了孩子,她的心里也憋着口气。一定要让春城那些看不起她的人看看,她生下的所谓野种,是如何出息孝顺

林仲春六岁都上不了户口,上不了户口,就没法读书,没法读书,就只能打工,和她一样,做下等人,任人欺凌。

林仲春记得那年的八月很燥热,整个春城都被蝉鸣声包围了。她半夜睡不着起来喝水,却发现母亲不在了身边。而且一连几天就是半个多月。九月初,她上了小学,母亲红着眼对她说:“仲春,你要是读不好书,咱娘俩就只能去跳河了。”

年幼的林仲春无法理解那几句话背后的悲壮,只知道点头。林母就笑了笑,让她去上学。

而从此以后,命运女神终于对这个艰难的家庭露出了她吝啬的微笑。仿佛一夜之间,林母脸上的笑容就多了起来,林仲春知道,那是因为她拿回的一张又一张第一名的奖状。

春城人对知识分子抱有一种天然的敬畏,这也体现在了春城人对林仲春一家的态度变化上。就算学校的老师不愿意相信,那个被刻意冷落刁难,被全校人包括很多老师叫做“野种”的孩子,还是坚定又从容地站到了年级第一那个位置上,并远远超出他人许多,从小学,到高中。

许多春城人开始用惊讶又羡慕的口气说“你看那个林家女呦,还真是好运气。在外面随便怀一个回来,都是这种水平。”

跟林母说话的人多了起来,也会有家长用艳羡的口气对林母说:“你家那个女呦,是怎么学的,脑袋瓜子太灵了,以后一定是清华北大,当大博士孝敬你嘞!”每当这时,林母就会露出她最满足的笑,仿佛过去多少年的苦,都值了。

很多人觉得是林仲春那个野爸爸的基因好,遗传好,她才有那么好的成绩。只有林仲春自己知道,不全是。天分她有,而这世上聪明的人何其多。

林仲春有十分的聪明,更有九十分的努力与付出。她从不敢有任何放松,因为她知道,为了让她能好好读书,林母做出了多少努力。从小到大,只要是林仲春在学习方面的要求,林母不管多难都会给她办。林母要熬夜发豆芽,怕影响她学习与休息,就把放旧物的小阁楼收拾出来,搬进去住,既做睡觉的屋,也做发豆芽的暗房。是林仲春说小阁楼安静,学习效果好,林母才跟林仲春换了房间。林仲春一直想帮家里减轻负担,但林母从不准她干活,更不准她放假出去做兼职。林仲春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听母亲的话,好好学习,拿个好成绩回家。

林仲春唯一一次顶撞母亲,是为高二的文理分科。几乎所有有点见识的春城人都认为学文没前途,那是差生才选的。而林母在一帮家长与“有识之士”的熏陶下,认死理坚决要求林仲春选理科。那是第一次林仲春觉得母亲是如此的强权与不可理喻。尽管林仲春学习科科拔尖,可她对历史和古典文学一直有一种狂热的兴趣。她从不认为自己将来要学文是一件值得怀疑的事,学文也可以考清北,不是吗?可母亲却像被下了降头似的,绝不准她学文。林仲春闹了一场,甚至还来了一场离家出走,可这无济于事,她只能屈服。

记得那时,她像只斗败的小公鸡,委屈又绝望。

回忆实在太多也太遥远,林仲春不愿多想,她敲了敲陈大娘家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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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爱你时很甜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不高兴的兄长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不高兴的兄长并收藏我初爱你时很甜最新章节第37章 夜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