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汗味。我还知道,那气味很难闻。

现在是黄昏,我挤上12路公共汽车,从东城去西城。我喜欢12路公共汽车。每天我都要往返于东城和西城之间,在清晨与黄昏,12路伴我穿越小城。有时我嫌这段行程太短。我喜欢站在汽车上,欣赏城市的街景。

我讨厌一些作家把我们写得很可怜,偏偏现在的作家大多把我们写得很可怜——在晚上,在睡觉之前,我喜欢翻翻杂志。我常常被杂志里的那些农民工所感动,我对他们,心怀怜悯。但我与他们不一样。我不想让别人怜悯,我真的没有让他们怜悯的理由。事实上,除了偶尔的伤感、孤寂与无所适从,我过得挺快乐。

一瓶白酒、两包咸菜、一根火腿肠,就能带给我一个快乐的夜晚。我一边喝酒一边打量街景:我喜欢坐着轮椅的老人,挺着啤酒肚的男人,拎着坤包的女人,踩着滑板的孩子。我喜欢路灯投下的光影,汽车溅起的水花,男人打出的饱嗝,树叶沙沙作响。我喜欢马缨花的气味,流浪狗的气味,女人飘然而过时散发出的香水气味。城市里,一切都是美好的。我喜欢这个小城。

可是我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汗味。这让我非常难堪。

清晨,我用冷水将身体一遍又一遍地擦洗。从西城去东城,公共汽车上,我非常自信。我挤在人群里,身体轻轻地晃,轻轻地晃。我迷恋这种感觉。我愿意被这种迷恋所欺骗。我想起母亲的摇篮。

可是黄昏,当我带着一身臭汗回来,我就变成另外一副样子。我尽可能躲开人群,尽可能离他们的身体远一点儿,再远一点儿。然而,我仍然看到他们厌恶的表情。他们或扭过脸去,或捂住鼻子,或打开窗户,或干脆下车。每当这时,我就会羞愧得无地自容。仅有一次,一身臭汗的我被挤到一个女人身旁,那女人看看我,非但没有厌恶之情,还冲我笑了一下。那一刻阳光明媚,我认为全世界的花儿,都在那一刻开放。

我常常想,假如我不必流汗,我就会像城里人一样,每时每刻都干干净净。或许我还会往身上喷点儿香水,淡淡的,甜甜的,若有若无,丝丝缕缕。轻轻翕动鼻翼,仿佛站在桂花丛中。我会靠近每一个城里人:老人,孩子,男人,女人。仅仅是靠近他们,不去打扰他们。

现在我被挤到角落。本来我站在门边,可是乘客越来越多,我努力与他们拉开距离,就缩到了角落。然后,一个男人挤过来,我看到他的嘴巴里,闪出一颗漂亮的假牙。他看着窗外,突然锁紧眉毛。他扭过脸,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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