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隔壁老王是我铺子旁边开杂货店的。大家都这么叫他,我也跟着叫习惯了。老王原本就是柳村人,常年在城里做生意。不过他很孝顺,十天半个月就会回去看老人。而那个人正好跟他家是邻居,平时相互帮忙走动得比较好,所以一来二去也算熟悉了。去年夏天他娘过六十大寿,他请我去,我不好推辞也就去了,正是那次匆匆见过那个人一面。后来老王跟我说,寿宴当天他娘戴的首饰都是那个人送的贺礼。我当时特别留意过那套首饰,虽然只是银质的并不珍贵,但做工一看就出自大家手笔。”于彩凤大致说了下具体情况。

“那也不能说明什么吧,也许是他买的呢。”宋凌菲说。此时她还站在离桌子两三步远的地方,生怕再发生被喷意外。

“菲菲说的是。”贺兰千叶也认可。

然而,于彩凤却像早知道她们会这么说,喝了口茶,笑呵呵继续道,“原本我和老王也这么认为,不过我倒没太在意,老王却感慨特别大,说什么大山兄弟够意思,自己过得拮据出手阔绰之类的。”

“哎呀!彩凤姐你快点儿说重点。”宋凌菲原地跺着小碎步催促,非常孩子气,但很可爱。

于彩凤见了,立刻被逗得笑起来。这会儿宋凌菲要在她跟前的话,估计她一定会揉揉对方的头顶,然后说小丫头真没耐心,重点当然在后面啦。

“所以你最后是怎么知道那个人深藏不露的?”贺兰千叶一下问到点子上,不然于彩凤也没有提这个人的意义了。

“说来也算巧合,就在老王他娘过寿后不久,我去进货回来赶路有些贪黑,在快进城的那段山路上发现有人跟踪,于是便让大春他们先回城,自己去查看情况。结果发现对方实力远在我之下,也只是跟我们顺路,一直到进城。”

“后来呢?”宋凌菲听故事似的追问。

“后来他去了麻市。”于彩凤说。

“麻市?”贺兰千叶思索着,“莫非他去卖首饰?”

“没错。”于彩凤点头,“因为是晚上,光线很暗,刚开始我并没注意到是那个人。不过他一路上鬼鬼祟祟,像要去做贼生怕被发现似的,我一时好奇就跟到了麻市。在那儿我见到他正在向人兜售各种首饰,虽然他做过伪装,但他的体型,声音,还有那明显废掉的右手,让我确定就是他。当时我特意凑上去看过,他出售的那些首饰都是银质,甚至质地还比较粗糙,但做工极为精美别致。单就做工方面,足可以假乱真如意斋的首饰,价格则相差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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