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兰看着自己的女儿把一片片的薯片一个劲地往嘴里塞,心里有点酸酸的,在这个小村子里,按说自己一家三个人多少还有点丈夫留下的那点抚恤金,方小兰当然知道,这些抚恤金是自己的丈夫用命换来的,以自己所在的这个村子的生活水平,平平淡淡地生活,也就是说解决温饱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当时的政府曾经问过她,要不要出去工作,她也心动过,对于一个从小就生活在农村,每天都和土坷垃打交道的人来说,就算是去扫大街,只要是一份稳定的工作就行,最起码比每天摸着土坷垃却换不了多少钱要强得多。何况那可是一份事业单位的工作,可是自己有这个运,却没这个命,上有每天都把药茶当水喝的婆婆,下有一个一个刚刚三四岁的女儿,她也知道,要是自己选择去上班,那么这个家就散了,最起码婆婆就没人伺候了,女儿是可以进托儿所的,可是婆婆要是没了,自己就太对不住方超了,而且自己从小就喜欢方超,更难得的是方超也喜欢自己,也许是同一个村子的缘故,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反正只记得自己一直都是方超的跟屁虫,有时候看到人家娶媳妇,自己会说,以后我也要这样嫁给你,那方超小时候就特有男子汉的气派,不屑道,你也不看看人家老公的穷酸样,娶个老婆还让老婆走着去自己家,要是我方超娶老婆,没车子接送,就自己把媳妇背回去,方小兰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周围村子年轻人娶媳妇那天,夫家是会叫一批人前来女方家接亲的,而当时的乡下由于交通不便,接亲的基本上都烤自己的两条腿,而新娘子也只有自己走到夫家去,而且当时自己好象还真的让方超背了一回,而方超那个傻小子竟然真的把她背回了他的家,而且还和当时的方超妈妈也就是现在的婆婆说,妈,我把媳妇给你背回来了。

后来,方超去了队伍上,不过那时候的乡下没有电话,就算是现在,外面的人基本上都有了手机,可是自己村里只有村主任有一个老掉牙的诺基亚,方超一般不会打电话,可是会写信,常常和她说,你小时候就让我背回家里去了,所以你这辈子都是我方超的媳妇,你老公我现在不在家,你这个做儿媳妇的一定要记得孝敬公公婆婆。

不过当两人真正确定关系的时候,方超已经进入特警队了,这时候的信也没以前那么喜欢和自己调笑了,有时候还一本正经的可怕,那就是时常告诫自己,慎重考虑和自己的关系,不过那时候自己实在不知道方超在特警队的任务,还以为象一般的警察那般,不过方超是自己这一辈子最喜欢的人,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全心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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