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卧铺床上的王胜利,一脸新奇的上下颠颠,好像在确认床铺是否结实一般。坐去M市的火车一般都是倒短的,也就是在中间的某站就下车了,真正到终点的却没几个人,就是他们当地,也是有名的地广人稀的地方。不过,据说当地挺富裕的,尤其是那里盛产黄豆、小麦和小米,是国家的粮油基地,当地人基本都是可以吃饱的。

但是,这里实在是太冷了,相比于Y市反倒显得温暖的多,尤其是每年的一月末至三月初这一个多月,简直能活活冻死两个人,人若是在这个季节出屋就要不停歇的走动,若是站着不动,一个小时之后,用木棍儿轻轻一敲,就可以将人的四肢打断。所以,除非是过不下去了,外地人一般人轻易是不会到这里定居的。

我们是在白家母女的旁边卧铺间儿,因为基本没人坐卧铺,列车长干脆就让我们单独住了一个间儿,对比下,显得空气尤为新鲜的卧铺间儿,让我狠狠地出了一口气儿,新奇劲儿过了的王胜利,嘲笑的对我说:“你说你这身公子哥儿的毛病,啥时候能改过来?”

我白了他一眼道:“这辈子算是没指望了,下辈子要是失忆了,我估计有可能。”王胜利乐道:“你这不是废话吗,谁投胎之后不失忆,还能记得上辈子的事儿不成?”我笑着没回答,你眼前不就有一个带着上辈子记忆的人吗?

这一路上,除了忍受王胜利的呼噜和臭脚,让我难受之外,很是顺利的到了地方,期间白向红没有睁开过一次眼睛,除了每天下午固定时间发烧之外,就好像植物人那样睡着。我给白母送热水的时候,看到那个女鬼已经入了她的七窍,估计就是麻婆婆在这儿,也是没有什么办法的。

女鬼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只是,猩红的眸子告诉我,她已经算是凶杀厉鬼了,这个时候,无论是什么人,都不能再去阻拦她了,否则,不管你是否是收人钱财与人消灾,他们都会将你列为敌人,只有安静的看着他们报酬之后,去该去的地方。

我们下了火车之后,我跟王胜利轮班背着白向红向她家走去,最后一段路是我背的,远道无轻在(路远,越走越重)做为普通人的王胜利,走了四个小时路,中途还背了白向红不近的路,早就累的气喘吁吁的了。

到了白家时,天已擦黑,白母去敲门,就看到一个吊着三角眼,梳着五号头,用头卡别着前边头发的老太太过来开门,这老太太的颧骨很高,嘴唇很薄,一看就是厉害刻薄的人,不像我们想象中的,能勾搭住富家公子的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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