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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多了一口人,不管如何节省,该吃的米面粮油都少不了,男人身量极高,穿不了田小森的衣服,还要另外置办。更别说男人受了内伤,现在还得吃药。

田小森把欠了别人的银钱送过去,还送了些山上的药材野物。水洞山是村里最大的一座山,好东西很多,但因为先人留下的传说,很多人不敢深入。

借田小森钱的人们虽然平时不敢跟他过多接触,但私下偶尔也会不声张地帮助他,田小森很感激,所以都会给他们多送点用得着的东西。

只是这么一趟下来,钱袋瘪了,能拿去镇上卖的野货也少了大半。

田小森心里有些惆怅,他小时候亏损大,长大后个头不高,也不如别人体格健壮,只靠他每天干那点体力活,实在太难挣钱了。

他抬头望着朗朗晴空,秋天的蓝天又高又远,透着股安抚人心的平静,他对飞过的鸟儿笑了一下,没事!车到山前必有路!

他给自己鼓了鼓劲,似乎下定了决心,大步往村外走去。

与此同时,另一边厢,男人站在院子里,手里拿着早上再度被田小森拒绝的钻石,眉心紧蹙,似乎在思索眼前的事是否别有深意。

这是他百年来思考的惯性,也是他曾经生活的世界时刻存在着的残酷规则。

很快他也有了决定,警惕地四下观察了片刻,他走出院子,迅猛地跳上大树,胸口疼痛了一瞬,但不影响行动。

他缓了缓,极目远眺。高处的视野更广阔,也更利于收集信息而易于隐蔽。

他需要收集足够的参考,才能施法习得新的语言。

男人如同无声的影子,修长有力的腿在不同的枝桠上跳跃,穿梭于林木之中,每个动作都蕴含大自然赋予的得天独厚的天赋力量。

即便到了陌生的异界,植物、阳光、风与水,乃至更多的生灵,都愿意成为他的助力,为他保驾护航。

这就是精灵,神的宠儿。

在男人暗中窥视村子时,田小森坐上了驴车赶往清潭镇。

这附近几个村子住得近,因位置关系,去镇上的车各个村子的都有。

他习惯地包上头巾,压住耳尖,这样让他不那么起眼,然后挑别的村子的驴车坐。虽然别人多少知道他的事,但外村的比较没那么抵触,反正有钱赚,那么多年了他也不曾妨碍过谁,大家顶多不热络,倒也相安无事。

到了清潭镇,他熟门熟路地进了一个巷子,大概走了一刻钟,一扇低调的小木门出现在道旁。

田小森敲门,“梅姨好,我来送货。”进了后院,他主动把还带着泥土的东西放到木架子上。

梅姨是镇上做杂货采办的老板娘,很有些本事的中年女人,她为人颇有见识,又很有一番主见,所以店铺生意打理得很红火,对田小森也是难得的不带偏见。

她清点了一下货物,让身旁的小工就地在后院里清洗规整,周围整理货物的声音热火朝天,梅姨笑道:“怎么,还有事?”

田小森虽然不好意思,却不隐瞒,“梅姨,上次您说的活儿,我还能做吗?”

“当然可以,你来的倒是时候,这会儿正适合。”

梅姨招呼小工拿来一个小袋子,约莫十斤不到,她打开袋口,田小森便见到了里头许多棕黄色的小圆粒。

“这就是……甜豆?”田小森好奇道,长得像路边的小树籽,真能吃?

梅姨点头,“这就是西域那边传来的新玩意,我尝过几回,甜脆鲜嫩,很是美味。我们这里的水土特别适合种这个,种出来城里绝对不愁卖。上次还没给你介绍介绍,就着急忙慌地跑了,看,差点错过了这么个好机会!”

梅姨把豆籽递给他,田小森连忙双手接过,连连道谢。

梅姨道:“这点种子很是矜贵,我虽然很信任你,但做买卖有做买卖的规矩,你随我家管事的去画个契,交些许押金,回头我指个人去教你如何种。”好不容易又说服一人种植甜豆,梅姨也是上了心的。

田小森自是听从,幸好为了这一程,他特意把户牒和前些时候攒的钱都带在了身上。

回程的时候,他怀里紧紧笼着那一小袋种子,仿佛怀着价值连城的和氏璧,生怕遭人惦记或不小心漏掉几颗。

进了家门,他才松了口气,把东西放到桌子上,却不见男人的身影。

想了想,他把豆籽藏进床底的陶罐里,去院子找人。

他们家位置偏僻,离山近,湿气重,没什么人爱住,倒是多分了点地,院子也比较大。

田小森绕到屋后,此时天色开始昏暗,他越过墙脚,余光中一点金光乍现,他一愣,再看时又什么都没有了。男人面朝群山,双臂张开,夜风卷起他的发梢,仿若山神。

田小森看得入了神,连男人过来了都没注意,直到男人开口:“我,希尔斯。”声音低沉悦耳。

田小森眼睛越瞪越大,震惊不已,“你你你说话了!”

希尔斯往外走,田小森腿没他长,小跑着追了上来,各种念头一拥而上,竟是无从问起。

他大致知道“希尔斯”是西域人的名字,虽然男人相貌有中原人的影子,但稍加细看就能发现诸多不同之处,又想到他的衣着和随身带着的奇怪小盒子,田小森不由得感慨,西域人果然民风奇特。

跟着进了厨房,地上赫然躺了个庞然大物,田小森吓一跳,半晌才认出来,“这是哪来的野猪?”

希尔斯从锅里舀起一碗番薯汤,意兴阑珊道:“我猎的。”

田小森长到这岁数,就没见过那么大的野猪,村中猎户偶尔打到都是小的,这头怕是二百多斤都有,把小厨房的地面占去了大半。

老话说,打两百斤以上的野猪,棺材都得备着。野猪凶猛,老猎人不做足全套准备,带上三两条猛犬,轻易不敢惦记。

想到这里,他不由担心道:“我叫你阿希可以吗?你有没有受伤?”似乎比起琢磨男人怎么打的猪,他下意识地更在意他的安全。

希尔斯不言不语,直接抄起菜刀把野猪喉管开了,一刀下去精准粗暴,野猪惨嚎两声就断了气,汩汩而流的猪血尽数落入崩角的大海碗里。

一碗装满,端起就喝。

田小森瞬间被他这番蛮夷般的举动惊得目瞪口呆,忽地回过神,倒是先紧着把猪血接了。

猪血攒着有小半盆,田小森用阿婆教的法子,往猪红里加盐搅拌均匀,放一旁静置。

希尔斯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碗底最后一口猪血,他到底留了下来。

“喝。”他把碗递过去。

田小森闻着那血腥味就有点难受,避开了低声道:“我喝不来。”

希尔斯用手背蹭掉自己嘴边的血,不以为然,收回来一饮而尽。

这么大一头猪,处理起来十分麻烦,希尔斯能靠一把普通菜刀开喉放血,却不懂解猪拆肉,田小森更是抓瞎,天色已晚,屠户也收档归家,只能留着明天解决。

所幸秋天风干物燥,天气渐冷,不怕猪肉变坏。

田小森跑了一天,耽误了这一会儿饿得两眼昏花脑子恍惚,顾不上问这问那,天大地大不如吃饭大,吃饱再说。

他烧柴加热了番薯粗米粥,再把凝固的猪血切块加料焖了。

条件有限,他能加的只有粗盐、山上挖的姜和阿婆还在时用大豆做的豆酱——平时可舍不得吃。不过田小森火候掌握的好,食材新鲜,豆酱鲜香,做出来的猪血豆腐,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

希尔斯看了很久,才把血豆腐放入口中,田小森止不住地有点紧张。

“怎么样?”

希尔斯抬眼,又舀起一块,惜字如金,“吃。”吞咽的速度微妙地快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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