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本章免费)

姜春河答应我的所谓大单来了。但是这次,我的主要对手依然是陈崇兰。

我安排了我那个贸易的台湾朋友葛国治注册了个新公司,以及范亿的公司,他那个在河源帮过我的公司一起来帮我来抬轿子。

现在做政府项目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在招标法出台之前,很多政府机关想的是规避招标,但随着招标法以及相关的部门规章出台,招标势在必行,那么,有的政府部门就想法提出,假招标,或明招暗定,所以很多政府部门在选择代理机构的问题上,就会提出“必须由某家中标”的要求,这样就使得不合法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了。

除了违法的要求,还有一些就是违规的要求,比如在招标文件中加入“压级压价,缩短工期,垫资施工”等不平等条件以及其他不合理要求;为了减少竞争,以条件苛刻的资格预审来限制投标人范围;将代理费用转嫁给投标人等等。

难道政府项目没有监管吗?有,关键是有些监管部门也很无奈,法律法规出台不少,但是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东西太少,强制性的条文太少,都是模棱两可的话、漏洞太多,让代理机构钻了空子。目前的监管部门太多了!经发局、商务局、建设局等等都是主管部门。还有一些纪检监察部门,甚至有的地区连法院、公安都要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甚至现实中,正因为多头管理,所以实际上很可能谁都难以管到位,而且后来出台《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也是管理单位,问题也就更多了。但真正出现了问题又不知道该找谁来解决了。以前是运动员和裁判员一体,现在是只见运动员,看不到裁判员。

那么裁判员去哪了?我告诉你,有的裁判员在为了谁当主裁而打架,有的裁判员已经被运动员灌晕了!一个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是应该进入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采购法》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呢,还是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按《招标法》接受建设行政部门监督呢?都是政府部门,作为代理公司谁也不敢得罪呀!但是有些代理机构都有着各种关系背景,客大压主啊,管理部门不敢管,也管不了。

现在很多领导批条子打招呼都不再直接是替投标人说话了,而是介绍代理公司。只要不出问题,很多监管部门的人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陈崇兰现在还是走以前的老路,即只走上层路线,而我呢?双管齐下,先是搞定一个代理公司,然后,再叫姜春河和李驰他们做工作,使这个招标代理公司成为这个项目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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