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彩不喜欢养狗,因为狗身上细菌多。但她喜欢狗又害怕狗,每次做梦她都会梦到狗咬她,她的手都进狗嘴里了。醒来的时候,她还那么恐慌。

小时候五叔家养了一条狗,她很是喜欢,而且同它相处得也十分好,只是有一次她被狗咬了,腿都咬紫了。只是她已记不清当时是否哭过了。上学时附近的邻居家养了一只狗,她和思雨开完运动会后还去看过,并给小狗洗澡,还喂饼干给它吃。工作时,在爸爸单位附近有一个狗市,她和同事还去看过,它们都在笼子里关着。有一次她去一家工厂做质检,那里养了好多狗,最初她都不敢靠前,时间久了,她也就不害怕了。因为狗吃食的时候要放出来,狗长得很大也很威猛。

蝶彩很有趣,只要狗不跟着她,她还是不怕的。有时遇见狗她也不会像其它女孩那样大声叫,但她也很紧张,很害怕,她唯一做的就是跟狗绕圈。

积雪融化时的泥泞为来往的行人带来不便,薜小轩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道路,经常会溅到裤子上一些泥。但她又不得不经过,每天她都习惯于这样的奔波。她不喜欢枯燥无味的生活,就像生活中不能缺少水一样。在她的心里折射着太多伤痕,但她也只想让自己荡漾在快乐中,她不喜欢打乱她的生活,也不希望别人去干扰她。但她的人生却很清苦,毕竟她不归属于富人的行列,但她也不想介入。更不喜欢职场中的厮杀,她虽然惨败的时候很多,但她的工作运还是很强的,她相信她能战胜一切困难。

以前的她,虽然属于大城市里的孩子。但工作方面还是不愁的,因为她很年轻又能够吃苦。她无法像其他家庭一样由父母安排工作,从那时她就认为没有人会帮助她,只有不停的努力才行。但她很奇怪,也爱走极端。要末是最好的,要末是最差的。因为她不是圣人,总会有出错的时候。但她从不气馁,也不为一些事而妥协。她喜欢坚守自己的观点,如果她认为错的,也不会盲目跟从。

但是很久以前,她还不完全属于自己,也无法去走自己想走的路。任何事还是听从父母的安排,父母无法为她找到更好的工作,因为大家都没有钱。每次她都由爸爸相陪。但她也只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她认为听话才不至于挨打,但她错了,她跟本没有目标,只是一个木偶。她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一点也不喜欢。她喜欢文学,完全是受两个姐姐的影响。画画也一样,但她喜欢自己的风格。不喜欢模仿,她想什么画什么?以前她认识的男孩儿,让她学会了很多。但她的文学并不突出。在她上大专时,认识了一个老师。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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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房子去生活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飞速年华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飞速年华并收藏带着房子去生活最新章节第一百二十四章 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