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世有些狗血,不过是这朝常信大将军的外室子,娘亲是个鞑子女人,当时作为战俘被常信的属下送给常信纾解用的。

鞑子女人身体柔韧又狂野热情,虽然不是处子,床上功夫却不是燕京那些养在闺中的大小姐能及得上的。常信当时年轻,食髓知味,就坏了规矩,班师回朝时悄悄将她藏在送货的牛车里,带回了燕京,买了外宅,将那鞑子女人安置下了。再之后,女人十月怀胎,好不容易生下了常春,那时候他还不叫常春,叫狗杂种。鞑子女人和大周人语言不通,日子过的艰难,时不时就对着孩子拳打脚踢。而常信,重新回到了他所中意的觥筹交错之中,自然乱花迷眼,早就忘了自己在军中宠爱过一时的女俘虏。

事情的转折在他十三岁那年,他已经流落街头很久了,至于他那个狠心娘,早就因为酗酒死了不知多少时候,没人在乎他身体里还流有这朝里那位常信将军的一半血液。

一个长相妩媚讨巧的女人在一群流氓的窝里找到了他,带他去了一间大屋子,给他吃了许多好东西,让人帮他洗澡,换上新衣服,让那屋子里的许多人叫他二少爷,有个中年人来见了他两次,最后给他起了名字叫做常百战。浑浑噩噩了数月,他才醒悟,原来自己是被抓回来做常大少爷的垫背,要代替他作为常信的儿子去戍边。他不过见过那气势威武的中年人数面,吃了他几碗米饭,就要代替他最心爱也最扶不上墙的儿子上战场去了。

他也想过要逃,被抓了两次之后,也就老实了。

直到他终于站到戍边的行伍之中,和一群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办法才参军的人一起,反而觉得自己自由了。有个人拍了拍他的肩,他转过头一看,那人长相平平,冲他笑的灿烂,露出了一口大白牙:“嘿,我叫春生,你叫什么?”

那之后,他们在边疆守了许多年,期间学会了骑马射箭,吃喝嫖赌。春生看着憨厚,却很厉害,甚至混成了百夫长,至于有名无实的常二少爷,虽然年纪小,但天生神力,也混成了个十夫长。他们只要再熬上一年,就能回乡了。

一年后,常百战牵着两匹瘦马,趁着天黑,逃出了预备回朝的军营。他面无人色,咬紧了牙关一路跑。

“你那时候为什么要逃呢?”

常春一笑,说道:“你是读书人,比我聪明的多,怎么会不明白呢?我那时也算了立功了,要是回燕京,他们是不会让我自由自在的过日子了。”说着就自嘲一声:“那时候我可还是常二少爷呢。”

张铭总觉得中间缺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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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鸡逗狗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弦余音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弦余音并收藏养鸡逗狗最新章节第105章 番外1红叶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