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犯罪之城的破晓城,“狐狸翅膀”强盗团经历过之前追击黑发少年的惨败,团中损失巨大,外加上被其他强盗团分化吞并,从首屈一指的大强盗团,变成了现在的二流势力。

这一切,都被记在了于爷头上,当然,骑着代行龙的于爷还一点儿都不知道,毕竟距离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

代行龙是一种食草的温顺动物,被人类驯服后,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等活动的主要动力。代行龙皮粗肉厚,体力持久,可以日夜兼程,一天时间可以行走五百里。

于爷骑在宽大的代行龙背上,这只代行龙从头到尾足有四米长,巨大皮厚的骆驼趾脚掌,长着骨刺的有力尾巴,嘴里被套上了缰绳和防具。小明也好奇的在代行龙背上跳来跳去,对脚下这个大家伙表现出了极大地兴趣。

于爷手持皮鞭和缰绳,纵龙狂奔,兴致来了,高声唱起歌来:

“操(纵)龙滴汉子你威武雄壮,我愿融化在你,广阔的胸膛……”

于爷唱着曲儿,虽然跑调了,却浑然不觉,一路高歌。小明若有所思的静静聆听,暗中将于爷所哼唱的小曲儿音调记下,点了点头。因此,当于爷第一次听到地精们的新战歌的时候,差点一口老血就吐了出来……

风和日丽,天朗气清,于爷心情好得不得了,一想到一堆黑乎乎的矿石,马上就能换来一堆堆白花花金灿灿的金币,于爷就忍不住的放声笑起来。

所以,一路狂笑的于爷差点没被人当初神经病,虽然他本来就是。

两个月前的于千,还是一个孱弱的黄色皮肤黑色短发的少年,甚至因为水土不服的缘故,看上去还有些苍白,像是某些出来历练的贵族公子。但是两个月后的今天,于爷的体质已经不亚于普通的战士,浑身虽然没有其他战士爆炸般的肌肉如此夸张,但是也精壮了不少。

比之前的形象,就完全是两个人。此时的于爷精神奕奕,目光如炬,背上背着一柄长剑,腰间还左右各悬着一柄直剑,身穿皮革制成的衣物,皮肤被晒成了小麦色。头发也长了起来,被于爷扎了个马尾,吊在脑后。

马尾可是男人的梦想与浪漫!

没有人认出来,骑在代行龙背上的年轻战士,就是之前挫败“狐狸翅膀”强盗团的那个“神秘贵族少年”。甚至连兽人奥拉,都差点没认出来。

破晓城内是不允许代行龙进入的,因此于爷骂着娘,把代行龙拴在了门外专门帮人看管代行龙的驿站,很心痛的交了几十枚铜币

「如章节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

你看#到的#内#容#中#间#可#能#有#缺#失,退#出#阅#读#模#式,才可以#继#续#阅#读#全#文,或者请使用其它#浏#览#器

章节目录 下一页

召唤精神病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才不爱粽子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才不爱粽子并收藏召唤精神病最新章节第四十章 手放开(第一卷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