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需寻各自门。

这是探春的长嫂,秦可卿死前写下的遗句。后来,探春跟着二哥宝玉学会了读书写字,又从姨娘那里听到了许久之前他们还在荣国府里的好日子,这才明白过来,先前长嫂留下的诗,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自古农历正月为孟春,二月为仲春,三月为季春合称为三春,这三个月里,百花齐绽,光耀夺目。待三春过后,满地落红,触目凄凉。又有一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故而,三春也作三年讲。而三年,也正是她尚在懵懂之中最后体味过的荣华。

自她出生那日到同母妹妹生即夭折,她在荣国府中度过了虚岁三岁的生日,此后他们合家就搬离了那里,去了花枝巷的贾府——探春有记忆以后,他们一直住着的、原先就不新而后来更是越来越旧、越来越破败的一处小宅子。

三春已过,她也该回到她应该在的地方了。荣国府里的富丽堂皇,堂姐妹们的绮丽尊贵,从此与她,毫不相干。

狭小的贾府后院偏房,是她五岁以前的栖身之所,她和姨娘一起挤在两间破屋子里,看着大哥大姐在前院欢声笑语,看着倍受宠爱的二哥在祖母怀里嬉闹,探春唯有低下头去,悄悄掩饰起自己破旧的裙摆。

曾几何时,她怨过,恨过,怨自己不是太太生的,恨不得宠的姨娘为什么要生下自己。只是,这些怨和恨,最终都被日复一日的苦闷和哀愁给消耗殆尽了。慈悲的太太,不会理她;和蔼的祖母,看不见她;当家作主的父亲,更是假装她并不存在。病了、累了、苦了、哭了,每一次在身边的只有那个她永远也不能喊一声娘的姨娘在。渐渐的,探春疲倦了,她不再试图去争、去吵、去怨、去恨,她开始学着接受现实,然后,悄悄憧憬着有朝一日嫁出去,远离这个家。

然而,就在探春决定放弃的时候,意外的转变发生了。宫中的风气影响民间,因为皇上和太后独宠两个义女,封号超然,地位高贵,故而,全城但凡有条件的人家都开始重视起女儿来了。谁知道哪一天,自家的女儿也有那等好运气攀上高枝,荫庇全家,这时候不好好笼住她们的心怎么可以呢?

探春的待遇就此提高了。虽然不能和二哥宝玉相比,但是至少紧随在入宫做女史的大姐之后,享受起了和祖母同吃同住的待遇,接受曾经是风光一时的一品诰命的祖母的教导,学习一个大家闺秀应该掌握的一切技能。包括读书习字,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女红绣技,林林总总,无所不包。

只是,得到了重视的探春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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