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姑娘的神经一直搭得挺错乱的,所以刘之洋压根没把她当一回事,只是用手撩了撩她的长发,将之缠绕到耳后,亲昵而暧昧地说道:“童燕,你不会真的不记得我了吧?”

记得?

难道他们俩以前认识?

童燕被刘之洋这一句问的一头雾水,她在脑海里仔细回忆着刘之洋这个名字,却始终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直到最后刘之洋提醒了一句:“十年前的火车站。”

十年之前,童燕还在上高中,在火车站?

“你是……?”答案就在眼前呼出欲出,但无论怎么想,童燕都没能将眼前这个清俊的男人和当初那个小平头联系在一起,不得不说,发型还真是无比重要的存在。

十年之前,童燕是跟着旅游团旅游刚回来的高中生,在火车站等待接送的家人;

十年之前,刘之洋是准备去上大学的大学预备生,在火车站等待上车;

十年之前,她穿着白色衬衣卡其色长裤,一顶棒球帽衬得青春飞扬;

十年之前,他剃着平头,英姿飒爽……

那一年,擦身而过的一刹,她的长发缠着他书包的拉链,缘分自此生根;

那一年,直到刘之洋临上车之际,童燕没法只能狠心剪下自己的长发,才算解开断了这段纠缠。

那一年,他拿着她的长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在人山人海中渐行渐远,大声挥手,告诉她:“我叫刘之洋!”

她嬉笑着挥手,却终是没有听清那一句。

登车的提示一遍遍地响起,他只能无奈登车,心跳声越来越快,握着手中的断发,感觉心上像是少了什么。

自古言说:长发为君留,她为他剪了发,他为她生了情。

十年之后,在网吧再次相遇,她飞扬指间的键盘,玩着不亦乐乎。她身上套着一件宽大的白t,下面是一条**的牛仔短裤,露出一双惹人注目的大白腿,虽然只是那惊鸿一瞥,但他无比确定,她就是十年前在火车站的那个女孩。

她长大了,褪去了当初青涩的模样,却依旧爽朗,打怪的中途右手按着鼠标,左手点着键盘,一双腿还盘在位子上,引人浮想联翩。

他全程站在她的身后,看着她打怪,那酣畅淋漓的劲头如彻夜醉酒一般。后来接了个电话临时离开,却发现她的身影却已不在。

十年了,整整十年,他重又回到这个城市,只为与她相遇,但她却再一次消失在人海。

陈奕迅唱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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