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州城外的一个小城镇里,酒肆中,一名疯乞丐被小二撵了出去。

“臭叫花子别赖在门口挡了我的生意!”

“求求小哥,我已经三月没沾酒了就让我尝一尝,一口就好。”乞丐可怜兮兮地拽着店小二不撒手,他奢酒成性,喝酒等同于喝水,喝水等同于没喝。

“快滚,没钱还想喝酒,刨个坑跳下去得了。”小二毫不留情地把他推倒在地上,鄙夷地朝他呸了口水。

小兔崽子。

乞丐心里默默骂着,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无可奈何地望着酒肆里大口畅饮的酒客,不禁咽了口水。若是第一次第二次,他定会将店小二痛打一顿,但遭遇千百次后他再没了抗力,就这样屈服在了别人的冷眼底下,习以为常。

灰蒙蒙的天空响起了春雷,看样子是要下场绵长的细雨。乞丐揉了揉双臂,裹紧了单薄褴褛的衣衫,失落地垂下头离开。每逢阴雨天,他胸口上的旧伤就会作痛,想用烈酒来麻痹自己,可是眼下难以如愿以偿了。他疼得躬着身子,躲在无人的廊檐底下密密喘着粗气,他从未恨过那一道道伤疤,那是他久经沙场的印记,只是这样的雨天何时才是尽头。

他靠着墙缓缓坐下,仰望苍天无奈的哀叹:“虎落平阳被犬欺,老天何时才放晴啊!”

突然一个酒葫芦掉进了他怀里,他如获至宝地急急将酒壶搂在怀里,更令他兴奋的是酒水是温热的,正好解他身上的寒气。人在落魄之时稍有恩惠则当涌泉报,他感激地看向四周,看见一个头戴斗笠身披黑袍、模样像侠客的人英姿飒爽地倚在对面客栈的门廊上,朝自己吹了声口哨。

“谢了姑娘!”他草草作揖,谢过了陌生人后拔开酒壶狼吞虎咽起来。

林稚灵斜靠的身子当即垮了,她黑纱遮住脸,身着男儿装,甄丙都猜不出是她,岂知周常随随便便瞄了一眼,就看出了她是女儿身!着实令她难为情了。

林稚灵拎了只熟鸡向他走去,躬下身凑近他耳旁:“先生可否借一步说话?”

周常夺过林稚灵手中的熟鸡啃咬,三两下就把鸡肉吃个干净,连鸡骨头都一根不剩,咬碎了咽进肚子。潦倒了近三年,这一天他终于吃了个三分之一饱,胸口也不再那么疼。

林稚灵细瞅周常的眉目,不再像从前那般刚毅坚忍,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麻木,没有骨气没有脾气,更没有向往,若说他眼神中还有渴望,大概只是想要一顿饱腹的伙食,他仿佛尘埃落定、接受了穷困不堪的乞讨生活。

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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