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边吃饭边翻看刘津的主页。这顿饭吃起来体验很差。因为丁一的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了手机上,,只是用手械地把面前的食物送到嘴里,嘴巴再机械地嚼一嚼然后咽到肚子里,味同嚼蜡,没滋没味,仅仅换来一个“不饿”。

但丁一似乎没在意这一餐的味道怎么样,他皱着眉头,以一副厌恶却很认真的样子翻看刘津上传的每一张照片。

刘津的主页,又是另一番风格。他发表的东西,要么是在极度地标榜兄弟情和江湖义气,要么大力炫耀财物,要么毫不忌讳地展示一些荤段子。看着这个主页,不由自主地感觉这个主页的主人似乎荷尔蒙过量,腥气!阅读起来,叫人倒胃。

刘津的主页不仅无趣,信息量还大的惊人,三天两头发一条,有点感触就发一条,有事儿没事儿也发一条!丁一的饭都吃完了,盘子都被撤走了,可是才阅读了一半。

服务员我已经来添过还几次水了,虽说没有撵人走的意思,但丁一还是不愿意麻烦别人一趟一趟地走过来。

丁一决定离开餐馆回家。人虽然起身离开,可是丁一的手机依然捧在眼前。本来丁一的样子就是呆呆的,此刻更像是一个沉迷于电子设备而无法自拔的宅男。

走到餐馆门口的时候,丁一微微一怔。他翻到了一张照片,上边有他苦苦寻找的目标。

一模一样,不光是那条腰带,案发现场刘津所穿的裤子也出现在照片里。不过,照片里穿着那条裤子,系着那条皮带的并不是刘津,而是刘津搂着的一个年轻男人。从照片上来看,两个人应该是在一家非常热闹的烧烤店里。房间里亮着灯,所以他们吃的应该是晚餐。两个人的脸颊都泛红,露着强烈的笑容,也许是喝了不少酒吧。

走出餐馆,外面清夜无尘,月色如银,丁一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望着天,自言自语道:“明天应该是个好天气。”

出现在照片里的男人名叫谢以琛,现在是一家传媒公司的老板。资料显示,谢以琛今年二十六岁,未婚,与董仲舒、艾莉莉、刘津就读于同一所大学,是同一学年的校友。

本市中部偏南地区有一条金廊大街,是本市的重要交通干道。金廊大街中段,矗立着本市的几座标志性建筑。宽泛地说,东北地区,兴起与繁荣都很晚,人文历史方面相对薄弱,追溯起来,比建国二百来年的美利坚早不了多少,故而少有名胜古迹,所谓的标志性建筑,也就是几个相对高端的商场和高耸入云的酒店。谢以琛的公司就在金廊大街中段的一座写字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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