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顾陌初,今年23岁,是一个小说作家,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是在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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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说,今天会有人来面试我的小说男一号,一开始并没什么兴趣,可是当他来了,我却是被迷住了。

助理看着我的眼睛,问了我一句:“你真不是他粉丝?”

我回答:“不是。”我是他老婆,自封的。

他叫薛之谦,当红人气歌手。

“就他了。”我看着他,他似乎也有些诧异。

面试过后我偷偷的跟着他下了楼,他好像是约了一个小女生,我躲在树后,看着这个女孩子的装扮,跟我的风格完全不一样,完全一淑女范。我想他应该就是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吧。

“阿谦,我超喜欢顾陌初的,她写的书可好看了,你就帮我要个签名呗。”那女孩摇着他的手臂,用一种接近于撒娇的语气对着他说。

“宋黔,你自己上去要呗,干嘛一定要我去。”

“你跟她熟啊,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去拿纸和笔,明天帮我要签名!”说着不等他拒绝,宋黔便跑远了。

看着薛之谦走过来的脚步,我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他面前,用手指着他的鼻子说:“我喜欢你。”

他却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句“谢谢。”

我当然知道他以为我是他粉丝,所以我又重复一遍说:“我说,我喜欢你,我知道你不喜欢我,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可以开始喜欢我了。对了,投资商很看重这次拍摄,你若……”说着我便拿起手机给他看着刚刚他和宋黔的亲密举动“你若当我你男票,我保你这次男一号。”嘴角勾起了一抹邪笑。

我知道他一定不会拒绝,因为在他这个阶段太需要资源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薛之谦答应了。

就这样,我绑架了他五年。

我还专门买了一套房子,当做我们那所谓的“家”,其实我们两个除了厨房是共用的之外,其他的都是一人一个。但我做的饭并不好吃,基本上我们也都是外卖。

当他搬进来的时候,每天晚上我都会在他的房间门口读一首诗,并且会在最后说上一句“是我原创的。”但是我并没有想到我会写的这么肉麻。

每次读完后,我都会习惯性的将这首诗放到我房间的一个密码箱里,密码自然是他的生日。其实他每次开我的密码箱我都知道,每次心里都是美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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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过生日,我包下了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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