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温寒以为自己不过是一只成了精的兔子,而现在他在一只小血族的手里被各种“非礼”后,他深深的意识到自己是一只血液很好喝的兔子。

说真的,温寒琢磨了半天都没琢磨出来,血族为何会觉得兔血比人血好喝……

按理说,猪血难道不比兔血好喝?

不,好吃。

【系统:……少年,你这个想法很危险。】

温寒:其实我还是蛮喜欢吃毛血旺的。

【系统:醒醒,该睡觉了:)】

温寒:你说啥我看不见——!

【系统:MDZZ。】

卡德又蹭了蹭兔子毛茸茸的皮毛,心情愉悦看着他道:“不过可惜的是,我们血族并不喝除了人血以外的血,而且你辣么软辣么可爱——!”

此时,温寒整只兔就是=_=这样的表情,脑中自然而然的蹦出了一首童谣:大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割完静脉割动脉,一动不动真可爱。

哦豁。

“你以后就跟我混吧,有草吃有胡萝卜啃还有城堡住,可谓是走向了兔生巅峰。”卡德抱起兔子站起身,胖乎乎的小肉爪抚摸着他的兔耳,稚嫩的话语让温寒听的忍不住想吐槽点什么。

温寒:我从人到兔的生涯真是不可描述。

【系统:也许这个世界里你可以安详的当个吉祥物什么的。】

温寒:嗯,安详这个的形容词用的很微妙。

“大白,我带你先回城堡,然后收拾一下行李,我们——”卡德迈开腿,红宝石般的眼睛里似冒出了小火苗,“继续离家出走!”

大·温寒·白兔:“……”

***

人类世界,首都夏水。

呈絮状的云在天空中悠然浮动,阳光明媚。

近百层的建筑物拔地而起,磁悬浮列车在高楼间不断穿梭,巨大的LED荧光屏镶嵌于楼层下部,播放着由血族或人类代言的广告。

而行走在街道上的行人步履匆忙,时不时还可以看见有人类挽着吸血鬼,并同打一把黑伞的恩爱身影。

现在的世界,人类和血族成为情侣结成血契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并隐隐占据主流地位。

而仔细一想,这毕竟是互利共存的。

我予你献血,你予我生命,正是当今社会的最佳写照。

夏水医院,试血房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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