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季听了一哆嗦。小时候似乎听说过类似的故事,什么家里头养不起了,留下男孩儿以后传宗接代,女孩直接想法子弄死。近几年是没听说过了。

这种事情的高发时期是在地里收成不好的时候,甚至闹饥荒的时候,有的人家的妻女甚至沦落成了口粮。

两百年前有个县里头被赐下“烈女碑”,那故事一直被流传到现在,那就是一个女人看到家里丈夫公婆要饿死了,直接悬梁自尽留下遗言让他们吃了自己活下去。

后来饥荒过去,这家人活下去了,事情被传开,官府都大受感动赐下了烈女碑和赏银,让那女人的子孙后代都因此蒙阴。祖上出烈女,整个族中的姑娘都是被抢着要的。

不知多少人家这样教育家里头的女儿,当然,更多的是婆家教导媳妇,学学人家贞烈的女子。

其实饥荒时代,不知有多少孩子、女子沦落口粮,其中真的有自愿的吗?不尽然,人已经死了,当然活着的人说什么是什么。

对于那些尚在襁褓中的女婴,更是连选择生存的权利都没有。

不过现如今风调雨顺的,已经许多年没听说过类似的事情了,因为就是再不待见女孩的人家,等女孩养个四五岁的时候就能卖去给大户人家当小丫鬟,签个死契以后死生无关,可比一出生就弄死来的划算的多。

“然后呢?”李季忙问。

县太爷目光幽深,回忆着那些不愿想起的过往:

“那产妇恢复了几天后,就跑到了县衙击鼓鸣冤。我听了那妇人的诉状,那户人家明确触犯了律法,杀了女婴按律当斩。我当时还没等宣判,那户人家的亲戚加起来总共一百号人堵到了衙门口求情,说是求情,就是威胁。在门口喊着杀得是自己的孩子,还是刚出生的孩子,那就不算杀人,不当有罪,从前也从未有过因此而判罪的先例。”

“肯定有!”李季目光如炬,“只是我们没听说罢了。”

“也许吧。”县太爷叹口气,“那时候我年轻气盛,顶着压力,判了那婆婆十年的刑期,丈夫见死不救,打了五十板子。”

“轻了。”李季道。

李季当然清楚,这种总事情屡见不鲜,就是因为从来没人因此付出代价,就算发生在村里头,李季心有不平也只能嘴上过过嘴瘾,根本无法解决事端。

“我也觉得轻了,可我要说死刑,报上去也不会被批。”一般的刑法县太爷可以自己决定,死刑这样的大事就要层层上报到刑部那般获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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