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在顾正提到传票的那一刹那,本杰明就站起身来,以最大的音量进行反对。

在餐厅那场午餐之后,乔西·加德纳就判断过本杰明·布朗绝对有问题,在第一次见面就甩出三百美元的赔偿金,无疑是打着息事宁人的打算。

而本杰明面对乔西的试探时快速的反应,更是说明本杰明对汉斯父亲利用关系修改车子记录仪数据的事情知晓。

所以,本杰明的激烈反击早就在顾正的预料之中。

“法官大人,在刑事诉讼之中,我们已经成功证明我的客户的速度没有违反法律,他的行驶速度仅仅比交通委员会的规定速度高,但却并不能够归纳于超速行驶的罪名之中!”

面对本杰明的话,惠特曼法官沉吟片刻,向顾正问道:“你们是否有新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超速行为?”

“没有。”顾正摇了摇头,“但是我们所诉求的超速行驶并不是指交通法之中的超速行驶罪名,而是一个定义,我们想要法庭判决的是尽管汉斯的车速没有超过法律容忍的范围,但他的车速是否是当时状态下这条道路的安全行驶的速度?”

偷换概念!

尽管顾正确认汉斯的家族在车速上动了手脚,但现在他没有证据,所以将超速行驶的罪名偷换了概念,变成了一种定义。

这种偷换概念的作用,就是让陪审团忘记交通法之中对这条道路的车速限制,而去判断基于安全行驶的前提之下,汉斯应不应该在那个时候开出那样子的速度?

当然了,顾正并不一定要用超速行驶这个名字,但他用了这个名词能够大大提高这个词汇的力度。

换句话说,就是耍无赖……

“法官大人,他们这是在耍无赖,他们使用超速行驶这样子的名词,会让法庭很容易联想到超速行驶的罪名!”本杰明自然不会让顾正这么轻易得逞。

“我认为这很合理,你可以为你自己的房子起名为白宫,这的确很容易让人误会,超速行驶这个词汇并不是专门为交通法的罪名发明出来的,你拥有提醒法庭不要误会的权利!”

惠特曼法官淡淡地说道,顿了顿后,他又问道,“你提到的传票是什么意思?”

顾正立刻掏出来了一份文件:“这里是我们进行调查的结果,在警方对汉斯·亚当的事发车进行调查之前,汉斯就已经成功将车子从停车场提出来,并且后续提交了一份行车记录仪的证据,以此来佐证他们并没有超过规定的车速,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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