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

自我十年前跌跌宕宕一个人匍匐着去加拿大到现在,期间从未回来过。我当初为什么会不远万里,奔赴到大洋彼岸的多伦多,那时我曾恍惚地以为是因为我的初恋,迟辰开,一个按照我原来计划好的轨迹里,我模模糊糊喜欢了十五年的男生。

如若不是像风一样的令人舒适的他不期而至,一切都该像我预想的那样顺利。

在那天丁漫沉的婚礼上,我实现了所有女孩子的梦想,与自己失散多年的白马王子相遇。

那年,我二十七岁,三年前。

我仍然记得那天在丁漫沉的婚礼上,婚礼开场前的十分钟,我踉踉跄跄的来到丁漫沉面前,面对怒火中烧的她,我编不出任何理由。

“我忘了。”我是真的忘了。对于一个非211或是985大学毕业的学生来说,每天简直就是在时间里滑滑梯,岁月不经意间就偷走了属于你的大把时光,之后再临走之前在你脸上打上饱经风霜的印记,然后走得不留余地。

她一副誓要将我生吞活剥的样子,在推着我吼道:“快去换礼服!”

我走到衣帽间,准备开门时,听见身后来自丁漫沉的嘶吼。

“错过你最好朋友的婚礼,小心孤老终生。”

我走进衣帽间,我将她的诅咒关在门后。我一个二十七多快八的人,不孤老终生,也差不多要端着盆做黄金剩斗士了。

我从包里取出,我匆忙塞进去的礼裙。三步两作二回首地穿上,后面的拉链还没拉上,我转头背向镜子,看着自己的背拉拉链。无意间瞥见镜中自己一副狼狈抱头鼠窜的面容,礼服被我□□地想一个皱纹斑斓的老人,容颜褪尽后在一旁孤芳自赏。

“砰砰”有人敲门,我赶紧拉上拉链,用手平了平裙子上的褶皱。

“请进。”我说道。

门开的瞬间,十二年前的记忆踏着千山万水穿梭到我的面前。那个我熟悉的身高,熟悉的穿衣品味,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面容的他,踏着记忆奔赴到我的面前。

迟辰开,迈着爽朗的步子向我走来。

不知是因为我的十分狼狈还是因着我的惊恐万状,他见到我时,不知所措的笑了笑。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你会有怎样的遇见,在你最好朋友的婚礼上。”他说

标准的英式倒装句“youwillneversee,thepeopleyouetonyourbestfriend’sweddg”听着他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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舀有时光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冷芷蝉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冷芷蝉并收藏舀有时光最新章节第三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