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晶晶是蓝天白云福利院院长陈淑芬的远房表侄女,在陈天豪八九岁的时候,蓝晶晶曾到福利院住过一段时间。

不过两人并没有描绘两小无猜,其乐融融的温馨画面。

相反,他们还有矛盾。

蓝晶晶是个很厉害的女孩,可能是来自东北的原因,小时候的蓝晶晶手劲很大,有事没事就欺负弱不禁风的陈天豪。

起初陈天豪还奋起反抗后来由于屡战屡败,陈天豪便换了策略-惹不起躲得起!

这招果然管用!

蓝晶晶经常看不到陈天豪就欺负别人去了。

后来,

那个陈天豪的顶替者东施效颦,学习了陈天豪的策略,也躲着蓝晶晶。

蓝晶晶便又换了对象……

到后来,福利院所有孩子都躲着蓝晶晶,见到她就像猫见了老鼠。

起初陈淑芬也知道蓝晶晶喜欢欺负人但因为没有酿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加上她的父母又在闹离婚,把蓝晶晶托付她照顾一段时间,陈淑芬也就没有把她送走,只是说了几句。

但是后来看到所有小朋友都对蓝晶晶敬而远之,陈淑芬就感觉事情有点棘手了!

欺负一个人还能忍,和所有人作对,就是皇亲国戚也得大义灭亲。

但是人不到逼不得已的时候一般都存有侥幸心理。

陈淑芬就是这样,她并没有立刻送走蓝晶晶而是找蓝晶晶谈话。

她希望蓝晶晶能够改过自新。

令她欣慰的是,蓝晶晶同意了!

她要改过自新!

陈淑芬很高兴,认为事情已经摆平。

然而,第二天,福利院里的一个小女孩张小花举报了蓝晶晶的虐狗行为。

这件事直接成了蓝晶晶离去的导火索。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蓝晶晶因为答应陈淑芬从此以后不再欺负人于是就欺负了一只院子里路过的流浪狗。

但那只她以为的流浪狗其实是举报者张小花收养的流浪狗。

不过,陈淑芬关注的点倒不在那条狗是否流浪上而是不管是人是狗都不能欺负。

蓝晶晶立马进行辩解,说当初和陈淑芬约定的是不能欺负人并没有说不能欺负狗。

陈淑芬当时就哑口无言了!

就在其他小伙伴都认为蓝晶晶将“无罪释放”时,陈天豪走了出来,请求跳槽其他福利院,理由是生长环境不利于小朋友健康快乐地成长,容易留下童年阴

「如章节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

你看#到的#内#容#中#间#可#能#有#缺#失,退#出#阅#读#模#式,才可以#继#续#阅#读#全#文,或者请使用其它#浏#览#器

章节目录 下一页

第一神豪在都市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众拱北辰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众拱北辰并收藏第一神豪在都市最新章节第503章 老子是神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