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子思《礼记·中庸》

面前走来的两个小青年颇有些旧时恶主奸仆的范儿。恶主白净得有些扭曲的脸孔与毛毛虫似的双眸时不时流露出几分跋扈;奸仆却不同,略显黝黑的皮肤,精瘦精瘦的,铜铃般大的眼瞳,飘忽不定,微有些伛偻的落于主人身后,捏作出恰到好处的谄笑。

林思我有些反胃。在她形形色色的诸多追求者中,有这么一类人,数量不多,他们其实称不上‘追求’,更多的只是秉着生理本能嗜欲尝鲜和‘集邮’。他们游猎着各地的“花草虫雀”,或投以食,或诱以饵,戏之、擒之、虐之、弃之,周而复始,无往不利。在他们眼里,生存已与游戏无异。

而林思我对于他们而言,吸引力无疑是巨大的。一方面,求之不得才会辗转反侧;另一方面,林思我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像她这类的女孩着实不会太多;若再刨去年纪、身材、容貌等参数,那么,偌大的浮城中,能让“集邮者”们看得上眼、希欲把玩的“黑便士”也就太少了。

眼前的池鳞就是这样一个“集邮者”,也可以说是其中的佼佼者吧。值得一提的是,林思我的反胃并不只缘于池鳞对自己的纠缠,她更多的恶感,是池鳞这个人本身。

说他不学无术吧,可却偏偏喜欢在一些所谓的总裁班、大师讲座里厮混,在外贩卖些一知半解的“大师金句”,唬弄长辈与女人。曾有一次,林思我的一位族中叔祖在她面前夸赞说池家的老么学识出众,暗示林思我可以与之多交流;林思我至此再未与这个她眼中的“老眼昏花的老糊涂”说过话。

若此刻林思我真是一个人,她可能就起身走了。可眼下,林思我并不想让这顿谢宴突兀的不欢而散。

“池鳞,我和我两个朋友有事要谈。你忙你的吧。”林思我耐着性子微笑的说道。

“朋友?我咋没看到啊?”池鳞自顾自的走到桌前,随手拿起庞司空面前方斟好的酒杯径自啜了一口,抿了抿嘴唇,又整杯喝净,这才说道:“酒不错,喂猪倒是可惜了。”方说完,身后那精瘦的“奸仆”忙似捧场般嘿笑数声。

庞司空与吴知己尚未言语,林思我蛾眉一挑,语声转冷:“池鳞,不要太过了。”

“思我啊,哪里过啦?我有说错吗?你家再阔绰,也不至于拿96年的雄狮庄园喂猪吧?”池鳞阴恻恻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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