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恶,是没有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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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梦见一片一片金黄的麦穗底下埋着一堆森森的白骨,惨淡的月光凄凄的呼啸着。徐老六拖着肥胖的身子举着洛阳铲拼命地刨,一管一管的泥土扬到我的头上脸上,我想伸手拍掉,这才发现自己动弹不得。我张张嘴刚想叫,徐老六就转过身看着我,看着看着突然笑了,露出满口的黄牙。他身边燃着一支惨白的蜡烛,橙色的火光在漆黑的夜色里被拉的很长,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掉。

“小贱蹄子,你去死吧!”耳边传来徐老六咬牙切齿的声音,我心下一慌更用力的去挪动自己的身体,可不管怎么蓄力都无济于事。我满头大汗的盯着徐老六,他似乎也知道我动不了,就又咧开嘴笑了,边笑边将我推进尸坑中,一铲一铲地添着土。我惊声尖叫却发不出一点声响。徐老六还在笑。

我猛地睁开眼睛,嘴里灌满土腥味。“这个老畜生。”我暗骂了一声,点了根烟。

徐老六是我养父,他说我是他用洛阳铲从地里刨出来的,可全村人都知道不是。后来徐征告诉我,徐老六强、奸了我母亲,守了三年寡的她不堪羞辱上了吊,留下了三岁半的我和家徒四壁的屋子。徐老六为了那个屋子收养了我。徐征是徐老六唯一的儿子,他讲这些时在笑。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对他笑过,我想,他和他爹一样,都是畜生。

徐老六年轻的时候是名动一方的盗墓者,相熟不相熟都得叫一声六爷。后来在盗唐陵时触动了什么机关,折了一条腿不说,一行十来个人,只有他还吊着一口气,其余的却是连尸体都找不到。我以为他会金盆洗手就此不干了,可他回来后依然是那个名动一方的徐六爷,只不过少了半条腿。

我记得那是正月十九,他带小八下了地,他说此行凶险,四天之内若不归,让我带着食物和水还有工具前去支援。他们带的干粮甚少,我不免担心。支棱着脑袋直等到第三天就心急火燎的跑了去。待我进了墓,却见徐老六在耳室里烤肉,屁股底下做了一张人皮。每每回想起他在耳室中那张被烛光映的猩红的脸,我就抖得筛糠一样。

那天我分明看见徐老六窄而短的三角眼里满是杀机,可他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动手。我知道这是因为徐征,几个星期前,徐征在徐老六面前说了一句让我往后惶恐了整整七年的话,他说,我喜欢安念。

徐老六就这么一个儿子,那真所谓捧手心怕摔含口中怕化。就是他要天上的星星,徐老六也会生法子给他摘下来。大概就因为这过度的宠溺,养成了徐征纨绔恶劣的性子。他跟徐老六说喜欢我,就好像在要一件玩具似的。

而就因为这句话,我苟活至今。

后来我一看到徐老六就有一种悲凉感,一种看透人心的悲凉感。这种悲凉感直到徐老六死都未能消散,小八跟了他十一年。我常忆起他凶残的目光,那张人皮像在我的脸上狠狠掴了一掌,以至于以后的数十年中我的大脑每时每刻都在嗡嗡作响。

徐老六是个贼,我也是。

四年半前徐征为了一颗北宋夜明珠一刀捅死了徐老六,想来那是徐老六唯一不愿给徐征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那夜明珠,是假的。徐征被村里人扭送至公安局时我并不知情,但开庭的那天我以徐老六养女的身份坐在了原告席上。

最终徐征被判了死刑,盗墓、强·奸、杀人等共计六种罪名把他推上了绝路。徐老六的财产都移到了我的名下,说来讽刺,徐老六收养我只是为了一套破房子,他聪明了一辈子,最后机关算尽却全归我所有。

我为徐老六办了一场风光异常的葬礼,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对着徐老六的棺材低声骂了一句“畜生”六个月后在他儿子徐征的棺材前,我也如是这么骂了一句。

“畜生”

序二莫失

北京有家百年古董街,我的店在右手边第二个胡同第二家,店名叫“莫失”。胡同并不是很长,但也不短,却只有两家店。除了店面,其余青砖砌的墙面上挂满了郁郁苍苍的爬山虎,风一起便翻转着亮出不同的颜色,簌簌的响着,引得几只鸟儿鸣叫着应和。

莫失的牌匾是我亲手做的,不规则的木板上斑斑驳驳,或浅淡或深刻的岁月痕迹就那么在一块板子上生长着,长出一小片韵味盎然的画卷。偶有几片爬山虎的叶子扫过苍劲的大字,绿与黑的相和衬出几分生机与神秘。他们都说,莫失是一个一看门面就能引起人兴趣的古董店。

莫失没有柜台,只有一张四四方方的雕花木桌和一条长而细的板凳,木桌后还有一张软榻,铺着柔柔的狐狸皮,木桌精致而大气,而上面的茶具和香炉却很是凌乱,竟也给人一种异样的美感。软榻后头便是一个檀木博古架,博古架上摆放着几个精致的瓷瓶,那是个简单的机关,拨一下其中一个描金挂彩的梅瓶,那博古架就会从中间裂开。架子通着后院,我废了许多力气做成了一个还算像样的葡萄架,葡萄却一株都没活。倒是随意撒的茶叶种子长的茂盛,我赌气似的摘了不少,泡处的茶水竟意外的可口,磨出的茶粉颜色清浅秀丽,微涩温软,很是甘甜,只可惜留味不长,还未品好,这茶香就溜走了。我又酿了几缸酒,连着前些年酿的陈酒都放在那葡萄架下,又移了梨花木的贵妃椅和茶磨盘在底下,那贵妃椅上也寻了些狐皮铺着,金钰见了直数落我是“惯会享受的那个。”

莫失从不开门迎客,只要不落锁,客人都可以推门进来。一推门,那被我挂在门上的铃铛便响上三响。这铃铛是用来提醒我的,更是用来叫醒我的,多数时候,我都窝在软榻里睡的昏天黑地。从小跟着徐老六让我养成了白天睡觉夜里活动的习惯,生物钟至今都很是混乱。所以莫失有时二十四小时都在营业,有时却一连几天都落了锁。

我的贵客常在后半夜来,或犹豫不决,或泪流满面,我会伴着跃动的烛光和炉内的熏香为他们沏一壶茶,或递上一杯清酒,静静的听完他们的故事。

莫失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也正是这条奇怪的规矩让这个小店迅速如火如荼,名声在外。

规矩很简单,如果有人在出卖物件时讲个故事,关于这物件的故事,如果打动了我,他就可以任意开价或提出条件,而这个物件在五年内不会被卖出,它们会安静的陈设在小阁楼里,等待原主赎回。

曾有个同行问我,这故事谁都可以编,若故事是假的,而我又打了眼,岂不是人财两空。胡同对面的滕王阁老板金钰在团扇下笑了一阵,才又抬头道:“安念什么时候真打了眼,这滕王阁什么时候也就不用开了。”这句话更是让我在古董街立了威信。

金钰自然是认得我的,六年前我们掘过同一座唐墓,徐老六强、奸了她,我赶到时看到的是徐老六正准备杀人灭口,我用伞兵刀柄打晕了他。金钰并没有道谢,她只问了我的名字,便扶着墙壁慢慢的走了。

时隔六年,金钰的美愈发动人心魄,性子也变得全然不同。她常穿一件烫金边儿的白旗袍,手里是一把素白的团扇。金钰不太施脂粉,一头及腰的黑色卷发常半挽着插根木簪。她的美几乎与穿戴妆容无关,那是骨子里就有的绮丽动人。

金钰常是笑着的,几乎没人见过她生气或者悲伤,更没人见过她狼狈或者无助,她就那样挂着恰到好处的笑意,使得她原本就出众的容貌像是挂着一层流光。她是不会矜持的,总是想唱就唱想扭就扭,颇有几分风尘气,可却全然不会有人觉得她轻浮。金钰是那种让人一眼就惊艳的,惊艳到仰慕的,而多数的男人都只是仰慕着,仰慕到连靠近都没有胆色了。

刚搬来时我笑着问金钰这莫不是缘分,金钰却摇了摇头,笑得比太阳还要灿烂炫目,她说她在等我,她还说该遇到的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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